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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六起案件合並調 當庭給付效果好
2017-12-13 09:36:39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馬歡
為推進審判資源優化配置、節省審判時間、減輕當事人訴累、提昇案件質效,愛民區法院民二庭對近期受理的六起委托合同糾紛案件進行調解,圓滿地化解了雙方多年的矛盾。
案情簡介
2012年10月,因房屋拆遷糾紛,包括原、被告等10人推舉王某為代表人,與某律師事務所簽定委托代理合同。由於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後未履行律師代理義務,2016年原、被告等10人以王某名義依法起訴某律師事務所,案件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某律師事務所退還律師代理費並賠償損失。現某律師事務所已按判決將255000元支付到被告王某銀行帳戶,但被告王某遲遲不向原告等人分配,故六名原告一紙訴狀將被告王某告上了法庭。
調解效果
案件受理後,辦案法官認為一判了之的方法無法收到較好的效果,於是采取調解的方式與雙方當事人進行多次溝通,努力尋求解決辦法,終於雙方當事人各讓一步,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庭履行給付義務。通過法官的耐心調解既依法保護了原告方合法權益,又彌合了當事人雙方的關系,一舉兩得,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官感言
『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要尋求法院的幫助,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法官在處理糾紛時會結合案件特點采用調解或公開審理等方式,順利調解案件需要法官設身處地從雙方當事人角度考慮,也需要當事人的理解和配合,能通過調解達到當事人雙方滿意是我們法官的職責和使命。』
——愛民區法院民二庭副庭長金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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