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27日訊 26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起使用偽造駕照案,當庭分別以偽造身份證件罪判處被告人關某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此前,香坊法院還審結了另外5起同類型偽造身份證件案。
據了解,被告人王某因持有的C1型機動車駕駛證被注銷,便撥打街邊制作假證的電話,得知僅需60-200元就能辦假駕駛證,他決定不去交警隊交罰款,而是偽造一本姓名為齊某的機動車駕駛證。另一案中,被告人張某更是直接用自己的照片替換他人照片,然後在街邊的打字社,用將他人證件重新塑封的方式冒用他人駕駛證。
2016年4月,被告人關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證,為圖『省事』,關某通過微信聯系到一名制售假證的人員,提供了本人照片及身份信息,支付了200元後,關某拿到了一本偽造其本人姓名的准駕車型為C1的假駕駛證。他想本來駕駛證就是自己的,冒用不算犯法。
沒多久,關某就被民警查獲。據香坊區人民法院法官介紹,近年來,制造、使用假駕駛執照的情況增多,有些大貨車駕駛員甚至『越級』制證,本人駕駛水平沒有通過正規貨車駕駛執照考試驗證,就制造假駕照強行上路,給交通安全埋下重大隱患。
法官提示,駕駛證與公民身份證、護照等具有同樣的重要性,使用偽造的駕駛證情節嚴重者,最多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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