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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大慶旅游行業實施『紅黑名單』
2017-12-29 09:02:24 來源:大慶網  作者: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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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2月29日訊 為進一步規范旅游行業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和旅游市場秩序,加快推進大慶市旅游誠信體系建設近日,市旅游局出臺《大慶市旅游行業服務質量誠信『紅、黑名單』制度(試行)》。《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兩年。

  旅游市場主體是指大慶市范圍內,從事旅游經營活動的法人、自然人、企業、單位或其他組織。旅游行業『紅、黑名單』制度以信用為核心,強化旅游行業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將誠實守信、守法經營的旅游市場主體及旅游者列入『紅名單』,將因嚴重失信受到旅游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旅游市場主體列入『黑名單』,密切與相關部門信用信息推送,建立相應的聯合獎懲機制。

  列入『紅名單』的企業將被『優待』

  據介紹,市旅游局負責組織開展大慶市旅游行業『紅、黑名單』制度的認定、執行及動態管理工作。

  入選旅游行業『紅名單』的基本條件是遵守法律法規,誠信經營,規范管理,在行業內具有示范帶頭作用,具體為當年獲得大慶市十佳景區(景點)、十佳旅游星級飯店、十佳旅行社、十佳導游的企業、個人,以及獲得市級及以上旅游主管部門獎勵,對旅游誠信建設有積極推動作用的旅游市場主體。

  『紅名單』與大慶市信用信息系統中的『黑名單』進行交叉比對,已被列入『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不應列入『紅名單』。

  對列入『紅名單』的旅游企業在招標投標中依法依規給予優待;在政府采購、市場准入、資質審核、評優評獎等方面依法予以優先,並簡化審核程序,對信用等級高的旅游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守信的導游、領隊在資質管理、晉級審核、評優評獎和人纔引進等方面予以優待。

  『黑名單』企業將取消財政扶持

  記者了解到,因嚴重失信受到旅游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旅游市場主體將列入『黑名單』。列入『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其信息記載期為1年,但因違法被吊銷導游證的導游、領隊和受到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處罰的旅行社有關管理人員的嚴重失信行為,記載期為3年,3年內限制其在旅游行業資質昇級、評優評獎等。在『黑名單』信息記載期內,依法實行市場禁入,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或從事旅行社業務。旅行社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其主要負責人的『黑名單』信息記載期為5年,且在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被吊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負責人。

  對列入『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各級旅游主管部門將其列入異常企業名錄或者專項檢查名單范圍,提高監督檢查頻次,實施有效監管。各級旅游主管部門對列入『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的整改情況要適時進行檢查。同時,對納入『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在記載期間應取消其參加本系統各種評先、選優活動的資格,取消當期可享受本系統的財政扶持資金或各級財政項目申請資格。

  據介紹,對納入『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在記載期間內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將依法從重處罰,並在『黑名單』中記載其再次發生的違法行為,期限重新計算。被納入『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對『黑名單』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此外,鼓勵社會公眾對列入『紅名單』和『黑名單』的旅游市場主體進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或與實際公布名單不符的,可向市旅游局舉報。

責任編輯: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