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30日訊 29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物價局、省衛計委、省人社廳聯合發布關於放開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通知強調,經省政府同意,決定放開我省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包括新生兒復蘇、電子耳蝸植入術、肺移植術等92個醫療服務項目,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制定價格。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制定和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要通過多種方式在醒目位置向患者公示,並保持價格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患者可自願選擇使用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項目,醫院在提供服務前要履行告知義務。各級物價、衛生計生、人社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項目的監管。
責任編輯:彭佳麗
熱點新聞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