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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依法嚴處快處交通違法行為
2018-01-08 14:03:46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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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黑龍江日報1月8日訊 為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哈爾濱市交通秩序良好,道路通暢,哈爾濱市委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依法嚴查快處各類交通違法案件,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特別是對『危險駕駛犯罪和交通肇事犯罪中飲酒、醉酒、吸毒、逃逸的刑事案件』進行重點打擊,依法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嚴處,堅決遏制住此類案件的發生。同時,設立交通違法曝光臺,對交通違法行為和當事人進行公開曝光,尤其是對黨員乾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紀檢監察部門提前介入,啟動問責機制,先期進行組織和紀律處理。

  對此,哈爾濱市委設立交通治理征求意見郵箱,請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為改善哈市交通秩序,提昇道路安全感獻言獻策,郵箱地址:jiaotongweifa@yeah.net。

  曝光臺

  案例一:2017年12月25日,道外區人民法院判被告人趙某犯交通肇事罪,處有期徒刑六年,同時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2016年9月25日5時許,趙某飲酒且吸食毒品後駕駛黃海牌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在哈市道裡區菜庫街由南向北行駛至菜庫街3號門前路段時,未根據路面狀況、可視距離保持安全車速,將同方向行走的被害人許某、郭某撞倒致傷,二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趙某血液乙醇含量為73.99mg/100ml,尿液中冰毒類物質呈陽性。趙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並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趙某雖具有自首情節,但其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故對其不予從輕處罰。

  案例二:2017年11月6日,松北區人民法院判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同時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2017年5月26日6時30分許,王某無證駕駛北京牌小型汽車行駛至哈爾濱市松北區202國道與朱玉村交口處時,與宋某某駕駛的無號牌錢江牌兩輪普通摩托車相撞,致摩托車駕駛人宋某某、乘車人於某某當場死亡。案發後王某棄車逃逸。王某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且肇事後逃逸,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構成交通肇事罪。

  專家點評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人在飲酒後,易激動、心態不穩,且易疲勞、出現視覺障礙等問題,對車輛的控制、路況的判斷和反應能力都大幅降低,加大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吸食毒品後,會出現嗜睡、感覺遲鈍、運動失調、幻覺、妄想等問題,駕車時表現為瘋狂、不受控制,發生交通事故已成為必然;無證駕駛,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未獲取或持有與所駕車型相對應的合法准駕證明的情況下駕駛該機動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無證、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引發生命和財產損失,均構成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兩名違法犯罪人員的行為,給自身、他人及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一時的放縱,造成了多人死亡,自己身陷囹圄的人間悲劇,代價是巨大的,教訓是慘痛的。嚴厲打擊酒駕、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維護交通安全和社會秩序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責任編輯:彭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