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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委原書記李偉林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18-01-09 16:46: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盛季軒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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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月9日訊(盛季軒 記者 雷蕾)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對海林市委原書記李偉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偉林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出國旅游;違反組織紀律,為晉昇職務送給領導乾部財物;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權向他人索要貴重物品,在境外賭博。其中,利用職權向他人索要貴重物品,涉嫌受賄犯罪;為晉昇職務送給領導乾部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李偉林身為市(縣)委書記,政治上不講初心講私心,理想信念喪失,背棄黨的宗旨,同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工作上不重謀事重謀私,在個人職務昇遷方面動歪腦筋,投機鑽營,跑官買官,以權謀私;生活上不求高尚求庸俗,追求低級趣味,公然違背社會公德並不以為恥,在乾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敗壞黨和政府形象;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偉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建議依法罷免李偉林牡丹江市人大代表職務;責令其退賠公款旅游費用;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偉林簡歷

  李偉林,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黑龍江尚志人,研究生文化,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8.12—1983.03解放軍戰士、班長

  1983.03—1986.09亞布力林業局團委組織委員、團委書記

  1986.09—1988.07省青年乾部學院乾部專修班政治理論專業學習

  1988.07—1990.09亞布力林業局體改辦副主任

  1990.09—1995.08亞布力林業局營林處黨支部副書記、書記兼副主任

  1995.08—1996.06省高路局交通山莊經理

  1996.06—1998.01省高路局哈爾濱管理處亞布力管理所所長、黨支部書記

  1998.01—1998.08省高路局哈爾濱管理處紀檢書記

  1998.08—2001.05尚志市副市長(掛職)

  2001.05—2007.04省收費公路管理局牡丹江管理處黨委書記、處長

  2007.04—2007.07牡丹江市政府副秘書長(掛職)、省收費公路管理局牡丹江管理處黨委書記、處長

  2007.07—2007.08海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2007.08—2008.01海林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海林經濟開發區黨委副書記、主任

  2008.01—2008.11海林市委副書記、市長,海林經濟開發區黨委副書記、主任

  2008.11—2011.10海林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10—2017.05海林市委書記

  2017.05—被免去海林市委書記職務

責任編輯: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