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月11日訊 哈爾濱市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頓以來,多部門啟動快速處理工作機制,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公安交管部門持續加強夜間交通違法管控,提高對酒駕、毒駕等違法行為打擊力度。
1月7日21時30分許,在松北區進行夜查時,一輛車牌號為黑LF1355的考斯特駕駛人始終拒絕出示駕駛證,經查驗,該人駕駛證的准駕車型為C1,與所駕核定人數為30人的大型客車不符,該人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嚴厲處罰。1月8日20時2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黑A802EA車輛在接受檢查時,民警聞到了車廂內有酒精氣味,酒精檢測結果為68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在該車內發現號碼為黑AX71N0的車牌,核實發現該車牌為真實號牌,該名駕駛人涉嫌實施了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兩項違法行為合並處以罰款7000元、駕駛證記24分的嚴厲處罰,車輛依法被滯留。7日以來,哈市共取締交通違法行為2萬餘件、查處酒駕駕駛人44人、滯留車輛13臺、行政拘留2人,4人因醉駕被刑事拘留。
檢察機關整合辦案力量,上下聯動,捕訴聯動,依法從嚴、從快打擊醉駕等危險駕駛和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截至1月8日,全市檢察機關在10個工作日內起訴涉嫌危險駕駛犯罪72件72人,酒駕引起交通肇事犯罪2件2人,法院系統將於近期公開審理一批涉嫌酒駕犯罪案件。
曝光臺
案例一:2017年12月29日,呼蘭區人民法院判被告人劉某犯交通肇事罪,處有期徒刑五年,同時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2014年8月21日19時許,被告人劉某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黑AG5218號福田牌重型自卸貨車,沿哈肇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60公裡+120米處,由於車輛嚴重超載,偏左行駛,與相對方向鄒某駕駛的朗逸牌小型轎車相撞,造成轎車內駕駛員及乘車人郭某受傷,雙方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後劉某棄車逃逸。劉某於2017年8月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劉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車輛,系無證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劉某肇事後逃逸,對其應依法從重處罰。
案例二:2017年12月25日21時55分許,羅某某酒後駕駛遼A8ZF82號北京現代牌小型轎車沿哈爾濱市香坊區木材街由北向南行駛至與公濱路交口處時,被公安交管部門當場查獲。經血液乙醇含量檢驗,羅某某血液乙醇含量為185.52mg/ 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審理,香坊區人民法院判被告人羅某某犯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交警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駕駛的機動車車型與駕駛證核定准駕車型不符的,將按照無證駕駛違法行為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最高處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