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8日訊 記者日前從市政府常務會議獲悉,為加強醫療救助制度與整合後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有效銜接,更好發揮醫療保險救助體系的整體效能,大慶市將出臺《大慶市市區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以下統稱《新辦法》)。
與原醫療救助政策相比,《新辦法》總原則、救助項目、救助方式、救助程序、部門職責、資金籌集渠道和支付方式均保持不變,在原有救助制度基礎上,補充了對大病保險銜接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內容。基本政策框架和救助模式仍然是針對救助對象有區別地實施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救助是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按照個人合規醫療費用比例和最高限額進行醫療救助。
擴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對象范圍。《新辦法》將重特大疾病救助對象由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孤兒三個群體,擴大到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因病致貧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的60%給予定額資助。
調整重特大疾病認定方式。不再按照疾病病種界定重特大疾病,改為按照救助對象發生的個人合規醫療費用額度來識別重特大疾病。區別救助對象人群設定不同重特大疾病認定標准,當基本醫保報銷後的個人合規醫療費用達到相應的大病保險起付標准時,啟動重特大疾病救助。
提高救助標准。統一按照個人繳費部分的高檔標准全額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孤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特困人員和孤兒普通疾病和重特大疾病住院報銷比例提高至100%,最高限額不變。
實行單病種重點救助。選擇部分治療效果好、治愈率高、治療費用可控和社會影響比較大的重特大疾病實施重點救助,實行單病種計費、單獨救助,年度救助限額不低於3萬元,最高救助限額高於其他重特大疾病救助的最高救助限額。
信息化管理服務手段有提昇。新開發建立的醫療救助信息化平臺,與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現資源信息共享、住院治療窗口『一站式』即時結算;資助參保環節,在部門間可批量完成;實現了平臺架構和技術標准與上級業務部門統一、上下級數據互聯互通更順暢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