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6日訊 1月25日,記者從牡丹江市民政部門獲悉,牡丹江市正式出臺《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意見》要求,牡丹江市到2020年要形成『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困境兒童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與牡丹江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困境兒童服務體系更加科學完善,全社會關愛保護兒童的意識明顯增強,困境兒童成長環境更加改善、安全更有保障、成長生活更有尊嚴。
據介紹,困境兒童包括因家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因自身殘疾或重病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以及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
《意見》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做好困境兒童分類保障。
●落實基本生活保障
如,對於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全部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范圍;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滿16周歲兒童,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保障經費從原經費渠道解決,同時不再適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加大基本醫療保障
如,縣(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提高困境兒童醫療救助水平,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困境兒童實施醫療保障;落實小兒行為聽力測試、兒童聽力障礙語言訓練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等相關政策。
●加強康復服務保障
如,進一步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建立健全0-6歲兒童殘疾篩查、診斷和治療康復的銜接機制,使殘疾兒童能夠及時發現並得到康復服務。加強0-6周歲腦癱兒童搶救性康復,並將0-6周歲的腦癱兒童康復基礎治療項目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將需要裝配康復器具的困境肢體殘疾兒童全部納入『龍江愛心助殘工程』公益項目等政策。
●強化教育保障
如,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確保困境兒童及時入學和不失學,依法完成義務教育。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兒童,給予教育資助。低保對象家庭中有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等,按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低保標准差額發放保障金後,再按照城鄉低保標准的20%給予加發。
建立殘疾兒童特殊教育支持保障體系。通過進入特教學校、特教班、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方式解決困境殘疾兒童就學問題,為殘疾兒童、青少年提供12年免費教育。
●加強成年後就業創業
如,鼓勵和幫扶有勞動能力的困境兒童成年後實現就業,按規定落實好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免費職業介紹、職業介紹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積極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及時將成年後就業困難且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納入就業援助范圍。
●加強解決住房保障
妥善解決困境兒童成年後的住房問題。對於有房產的困境兒童,監護人要幫助其做好房屋維修和保護工作,不得侵害未成年人財產權益。對有困境兒童的農村危房戶,要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優先保障;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的優先保障;並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傾斜。
●加強監護保障
如,對於父母沒有監護能力且無其他監護人的兒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兒童,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對於兒童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且經公安機關教育不改的,可由公安機關將兒童送交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救助保護機構臨時監護,並依法追究監護人法律責任。
●加強關愛保障
如,要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服務、疏導和危機乾預工作,充分發揮綜治中心的服務管理資源,進一步向樓棟、家庭延伸,實現困境兒童心理教育、輔導率達100%。
《意見》要求,要構建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三級工作網絡;建立部門協作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作用;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建立健全覆蓋城鄉、上下聯動、協同配合、集兒童福利服務和救助保護為一體的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