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31日訊 春節將至,為規范節日市場價格秩序,防止發生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日前,市物價局向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下發提醒告誡函,以確保春節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市物價局要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和落實好明碼標價規定。各商場、超市、賓館、酒店等經營者應當明碼標價。開展促銷活動時,要認真規范降價、打折、返券、贈送等促銷行為,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誘導他人進行交易;不得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有價格附加條件的必須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必須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等。
各旅游景區要嚴格落實景區門票價格政策,並在顯著位置公示,嚴禁通過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同時要著力規范景區內所有餐飲、零售攤點、車輛停放等服務場所的價格行為,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嚴禁欺客、宰客,淨化旅游市場環境,促進旅游消費。
各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公司、鐵路、機場等單位要樹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做好票價公示工作,嚴禁超過政府定價擅自漲價、價外收費、誤導性標示等違法行為發生,嚴禁強制搭售保險。
各餐飲業、洗車場、家政服務、美容美發場所等服務行業的經營者要履行價格承諾,不得隨意漲價。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明碼標價公示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後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欺詐消費者。
各高速公路收費站不得違反國家和市政府關於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減免通行費以及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
各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要加強價格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提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