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31日訊(記者那鵬翔 編輯彭佳麗)近日,齊齊哈爾市龍沙交警大隊查獲一名酒駕且毒駕的男子,該男子時隔不到一周前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處罰過。
2018年1月28日晚11時30分,龍沙交警大隊民警巡邏至轄區嵩山街時,發現一輛號牌為黑BV38**小型轎車見到警車後匆忙轉彎駛入中匯城五金建材城內。民警根據職業敏感及時對該車進行布控,在五金建材城內發現該車。當民警打開車門與駕駛員進行交流時,發現駕駛員高某呼吸中伴有明顯酒氣。民警立即將駕駛員和車輛帶回大隊做詳細核實,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高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37.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員機動車。民警在對高某信息進行比對時,發現高某曾在2018年1月23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建華交警大隊依法處罰,駕駛證被暫扣;然而時隔僅僅5天,駕駛員高某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民警還發現高某具有吸毒史,隨即對高某進行尿檢,檢測結果成陽性,高某對自己近期服用過國家管制精神藥品、麻醉藥品供認不諱。
龍沙交警大隊依法對駕駛員高某處以罰款4200元、吊銷駕駛證、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據了解,自2017年12月22日以來,齊齊哈爾市龍沙交警大隊開展以打擊『酒駕、毒駕』為重點的專項行動。截止目前,共查獲酒駕、毒駕違法行為130餘起。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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