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6日訊 《哈爾濱市環境總體規劃(2017-2030年)》日前編制完成並於近日通過專家評審,預計年底前正式開始實施。哈市也因此成為繼北京後,全國第二個編制環境總體規劃的城市。根據規劃,哈市44%國土劃定為生態保護紅線區,紅線區內禁止一切與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
5日,哈市環保局組織召開了《哈爾濱市環境總體規劃(2017-2030年)》專家論證會。由10位專家組成的評審組聽取了規劃編制工作情況及主要成果匯報,審議了規劃文本、研究報告和圖集,經深入討論一致同意《哈爾濱市環境總體規劃(2017-2030年)》通過評審,建議根據評審會意見修改完善後,盡快報批實施。
《規劃》以空間為平臺,實施環境空間分區管控;優化城市發展,參與『多規合一』。從城市發展定位、空間精細化管理、生態紅線劃定、多規銜接、環境資源承載力上限、城鄉公共服務提昇等角度出發,設置了8項主要研究任務,包括明確城市環境功能定位與戰略分區、確立城市環境保護中長期戰略路線圖、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施環境空間管控、優化提高環境資源承載力、制定中長期環境質量改善戰略、提高環境公共服務、制定重點區域環境規劃指引和構建規劃銜接協調與實施機制等。
《規劃》將哈市44%的國土劃定為生態保護紅線區,36. 68%的國土劃定為水環境質量高功能區,8. 6%的國土劃定為大氣環境質量高功能區,對位於城市及周邊地區5. 4%的源頭敏感區實施嚴格管控,建立生態、水和大氣環境的分區分級管控體系,初步建立起城市分區保護、分級管控的基礎格局。
哈市環保局局長張欲非介紹,評審會後,編制組將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訂,然後報批實施,預計年底前通過人大的法律性批准。今後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內進行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就不再是違紀違規,而是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