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7日訊 進入春季,氣溫逐漸回暖,天乾物燥,正是火災的高發期。日前,市城管委物業辦發出倡議,在日常生活中,為了自身及周圍鄰居的安全、健康,不要將雜物堆放在公共走廊或者公共區域內,同時要配合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堆物清理工作,共同營造美好居住環境。
『根據我們日常檢查,發現住宅小區公共堆物火災隱患還是比較嚴重的。』市城管委物業辦副主任胡小多表示,小區樓道屬於公共空間,雜物堆在公共區域內,具有很多危害。第一,有火災隱患。超市門前堆放的紙箱、泡沫箱,樓道內堆放的車衣車被、閑置物品等雜物,都是易燃物品,一旦有火星,極易引發火災。第二,破壞了樓內的秩序環境。很多住宅樓,尤其是老舊小區,樓道窄、空間小,堆物佔用後更顯擁擠,雜物堆放會為鄰居出行帶來不便,不利於鄰裡關系和諧。第三,有潛在的健康威脅。一些破舊雜物容易成為衛生死角,長期堆放易滋生細菌,會引發鼠患等問題。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將被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所以,公共堆物行為是必須嚴格禁止的。』胡小多表示,公共安全要靠大家共同維護,和美家園要靠大家共同打造。拒絕公共堆物,必須從『我』做起。
如果業主發現身邊有公共堆物行為,可以向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屬地物業主管部門舉報。物業服務企業也應該按照規定,及時勸阻和制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及時向公安機關等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