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生活報記者從省政府獲悉,《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城鄉建設信訪『減存控增』工作的意見》發布。《意見》的工作目標是,力爭2018年底基本化解城鄉建設類信訪積案。壓實首訪首接首辦責任,2018年將城鄉建設類信訪新增量控制在20%以內,力爭信訪總量逐年下降。
今年年底前 基本解決歷史遺留回遷安置問題
在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與回遷安置方面:征收補償協議規范到位。各級政府要研究制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示范文本,指導和規范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同時,要使征收補償信息公開到位。
補償資金足額到位。各級政府在做出征收決定前,應將征收補償款足額存儲到補償資金專戶。要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補償資金及時、准確、足額發放給回遷居民。對歷史遺留的征收補償資金未到位、未發放等問題,要制定解決措施,明確完成時限。
回遷安置保障措施到位。進一步對未回遷安置項目和居民進行梳理排查,確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解決歷史遺留回遷安置問題。
設調解委員會解決重大物業糾紛
在物業服務方面:管理重心下移。街道辦事處要加強物業管理組織機構建設,指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自治工作。
行政執法進小區。將房產、規劃、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執法延伸到小區,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布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建立違法行為投訴登記制度,依法及時處理違法行為。重點解決非法侵佔公共空間、佔用綠地、經營企業排煙污染、噪音擾民等引發的信訪問題。
強化行業監管。各地主管部門要定期對轄區物業企業服務質量情況進行考核,督促整改服務不規范等問題。及時公布企業信用信息,建立『黑名單』企業清退制度。
建立物業糾紛調解工作機制。街道辦事處建立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與物業管理部門共同負責重大疑難物業糾紛行政調解工作。在物業糾紛數量集中的地區商請當地人民法院設立物業糾紛巡回法庭,實行駐點辦公、巡回審判。
建管理機制維護棄管小區供水設施
在供水方面:加強供水設施改造。各級政府要加快推進供水設施昇級改造和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整合改造。建立老舊單散棄管小區供水設施維護管理工作機制,妥善解決棄管小區供水設施維護及管理問題。各地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要將城鎮供水企業規范化管理服務情況及年度供水行業投訴上訪情況納入考核內容,對信用評價較低的企業及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在供熱方面:加強企業市場行為監管。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供熱企業准入、退出機制;依法加大對供熱企業違法違規問題查處和打擊力度;要求供熱企業健全供熱應急保供機制,做好燃煤應急儲備工作。對群眾集中反映的問題應逐一建立臺賬、落實責任、限時銷號。
在供氣方面:大力規范企業市場行為。依法加大對個別企業『四指定』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運營及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各地燃氣行業要合理布局服務收費網點,大力推行網上充值繳費。
逐步放寬公租房申請人條件范圍
在住房保障方面:加強信息公示公開。多渠道籌集公租房房源,努力使更多符合准入標准的申請人享受公租房實物配租政策。逐步放寬公租房申請人條件和范圍。優化分配補貼程序。優化公租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申請程序,使每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都能得到及時保障。建立共享聯審機制。各級政府要組織住房保障、人社、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審機制,嚴格審查程序。定期審查承租人家庭信息,對條件不符的限期騰退。
商品房預售資金全納入監管賬戶
在房屋銷售和中介機構管理方面:加強商品房銷售行為監管。加強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管理。健全房地產信息公開機制。完善資金監管機制。全面建立和完善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商品住房預售資金要全部納入監管賬戶,由監管機構負責監管,確保預售資金用於商品住房項目工程建設。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機構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建立專門資金監管賬戶,防止交易資金被挪用。對中介機構侵佔、挪用客戶資金等問題,房產主管部門要商請公安機關及時介入,依法封存中介機構部分資金,確保客戶交易資金安全。
加大違法違規建設行為查處力度
在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嚴格依法依規審批。依法依規實施項目規劃審批管理,確保建設項目符合技術規范和標准規定。
在建築業管理方面:整治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建設單位是質量問題處理第一責任人,要組織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對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論證,提出處理方案。對建設、施工等單位不履行質量保修責任的,住建主管部門要予以通報批評、公開曝光、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按照行政處罰上限處理。
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全面實行建築農民工實名制、維權信息公開、工資款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等制度,嚴格落實施工許可發放前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在不動產權證辦理方面:專項推進歷史遺留項目不動產權證辦理工作。對於購房者無責任且已依法履行相關義務的,先依法依規給群眾辦理產權證,再開展稅費追繳、依法補辦手續、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新建項目,要從各環節進行全程跟蹤監管。此外,還要做好農村危房改造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