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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資格認證開始 未認證將暫停發放
2018-04-04 07:34:00 來源:生活報  作者:劉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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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4月4日訊 記者從哈市社保局獲悉,哈市自4月1日起將啟動2018年企業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相關人員需按要求時間及時到居住地就近社區認證服務網點進行認證,逾期不認證的養老金將被暫停發放。

  認證對象:在哈(含在省參保的部分中省直企業)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攜帶材料:認證需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證原件。

  認證時間: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為集中認證期。

  具體認證時間,按身份證出生日期劃分為:

  出生於1、2月份的領取養老金人員應在4月認證;

  出生於3、4月份的領取養老金人員應在5月認證;

  出生於5、6月份的領取養老金人員應在6月認證;

  出生於7、8月份的領取養老金人員應在7月認證;

  出生於9、10月份的領取養老金人員應在8月認證;

  出生於11、12月份的領取養老金人員應在9月認證。

  特殊人員認證

  1.未辦理社會保障卡領取養老金人員

  領取養老金人員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應及時到所在區人社局進行初次指紋采集,當年采集指紋的視為當年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通過。

  2.當年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領取養老金人員

  當年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次年起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

  3.高齡、行動不便人員

  哈市居住的離休、認證當年的上年末身份證年齡達到或超過80周歲、患病臥床等行動不便不能前去社區服務網點進行資格認證的人員,可由其家屬攜帶領取養老金人員社會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證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區服務網點進行需求登記,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適時提供上門認證服務。也可在生日當月通過互聯網登錄QQ添加哈爾濱市社保局QQ號碼為好友後,與其中一個號碼:1330620099、1330720099、1330820099、1330920099進行視頻認證。

  異地領取咋辦看這裡

  長期在異地(超過1年)居住的領取養老金人員

  1.哈市退休長期在省內異地居住的領取養老金人員

  可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區認證網點進行指紋認證。

  2.哈市退休長期在省外異地居住的領取養老金人員

  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啟用了國家人社部異地人員協助認證系統的,本人可在每年4-9月份持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印制的《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以下簡稱《協助認證表》)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居住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網上(國家人社部異地居住人員協助認證系統)協助認證;

  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未啟用國家人社部異地人員協助認證系統的,本人持《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通知》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居住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認證,將蓋章後的表格在2018年9月30日前(以郵戳為准)郵寄至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179-1號,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社會化管理處(郵編150001)。

  3.哈市退休長期居住異地的離休、認證當年的上年末身份證年齡達到或超過80周歲、患病臥床等行動不便人員

  可在生日當月通過登錄QQ添加哈爾濱市社保局QQ號碼為好友後,與其中一個號碼:1330620099、1330720099、1330820099、1330920099進行視頻認證。

  長期在境外(超過1年)居住的領取養老金人員

  哈市退休長期在境外居住的領取養老金人員,本人須持有效護照、居留證到我駐其居住國使領館申辦健在證明,並填寫《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經領事官員審核認定後,加蓋使領館印章(設有領事部的使館可使用領事部印章);對居住在尚未與我國建交國家的退休人員,由我駐該國有關機關或代管館辦理上述審核表或領事認證。

  審核表郵寄至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179-1號,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社會化管理處(郵編150001)。

  注:《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下載地址: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中心。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