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4日訊 4月23日,大慶市教育局組織召開2018年全市規范高中招生和推進陽光分班工作會議。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有效解決『擇校、擇班』和『大班額』現象,從2018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全市中小學全面實行『陽光分班』。
通過計算機分班軟件對新生進行分班
據了解,從2018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全市中小學校(含民辦學校)全面實行『陽光分班』。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過計算機分班軟件對新生進行分班,並將分班結果向家長和社會公開。不具備電腦分班條件的農村學校或小規模學校,可采取現場抽簽分班的方法進行『陽光分班』,單班年級由學校自行安排。
高中根據分層教學、分類教育和新考改選課走班需要,由各高中學校提前確定學生類別和層次范圍,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後,在相應層次和類別內進行分班。高中同一年級班級層次不超過3個,每個層次至少2個班級,同一年級班級人數要均等。在新高考實施前,涉及文理二次分班,仍然按照上述辦法執行。
家長代表抓鬮確定班科任團隊
據了解,分班前,學校要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招生計劃和報名錄取人數,確定教學班班數;依據『班科任均衡搭配』原則確定班主任、科任老師配備名單,各縣(區)所屬學校將名單上報縣(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局直屬學校上報教育局審核備案,並在分班前公布班科任團隊。
在分班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紀檢監察部門、家長、教師、新聞媒體等各界代表監督下,現場按順序分出自然班。各學校在系統裡打印公布自然班學生名單,然後由每個自然班選出的家長代表抓鬮確定抽簽順序,再由家長代表按抽簽順序抓鬮確定班科任團隊,學校當場公布分班結果,並進行公示。
分班後學生不得串班、調班
據了解,同一年級平行班學生人數分班時的差距不能超過1人,分班後學生不得串班、調班。學校遇特殊情況需要拆班、並班、擴班的,局直屬學校要報教育局審核,縣(區)所屬學校要報各縣(區)教育局審核,經批准後執行,原則上不得隨意調換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教師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任職任課的,由學校班子研究確定替換人選。
在分班後的常態管理中,原錄取名單中後報到的學生,仍然按公示分配的班級報到,不得重新選班,嚴禁接收借讀生。對復學和後轉入的學生,按從低到高的班序,先補充到人數較少的班級;各班人數均等情況下,按從低到高的班序,逐次安排班級。高中學校復學和後轉入學生,除執行轉學規定外,需按照成績轉入相應班級。
今秋開學全面推行公平排座
據了解,從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全市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市教育局要求,全面推行公平排座。每學期開學按照學生高矮分組安排座位,適當考慮學生聽力視力、男女搭配、學科互補、合作學習等因素,堅決杜絕『人情座』『成績座』。
學生座位可采用『前後滾動、左右循環』的方法,原則上一周或兩周換位調整一次,對學生身高差距較大的班級,前後串座可以采取『小循環』,具體由學校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市教育局要求,各縣區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要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成立『陽光分班』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班方案公開、分班程序公開、分班過程公開、分班結果公開、諮詢和舉報電話公開,確保新生按時入學和社會秩序穩定。對違規行為要認真糾正,對違規學校和相關責任人要依紀嚴肅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