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生活資訊  >  天氣出行
搜 索
哈爾濱市巡游出租車經營權轉讓交易規則正式公布並實施
2018-04-28 10:24:21 來源:生活報  作者:欒德謙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生活報4月28日訊 27日,生活報記者從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獲悉,《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交易規則(暫行)》已經正式公布並實施。該規則明確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的原則:尊重原經營權屬性不變原則,鼓勵出租汽車企業接收個體屬性經營權。轉讓遵循公開、公平、透明原則,受讓方的確定按照價高者得原則,在具備同等受讓資質的條件下,經營權歸價高者得。規則正式實施後,所有巡游出租汽車交易行為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明確了辦事流程、轉受讓雙方需要准備的材料和辦理時限。交易中心僅向交易雙方收取成交價款的0.2%作為服務費。

  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前提條件

  1、具備合法出租汽車經營權許可,相關營運證照齊全;

  2、不欠繳經營權有償使用金;

  3、所轉讓經營權不在涉訪、涉訴糾紛處理期間。個人受讓出租汽車經營權條件

  1、具有相應購車資金或符合要求的車輛;

  2、具有哈市核發有效的巡游車駕駛員證(駕駛員客運資格證)並具備從事營運活動的能力;

  3、出租汽車駕駛員運營服務考核合格等級以上(新取得從業資格的除外)

  4、未發生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行為;

  5、未發生情節惡劣的違法、違規行為

  6、未有嚴重失信行為,未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名單

  7、本人名下未有哈爾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出租汽車經營權證》;8、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情況。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