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25日訊 24日,哈市召開全市江上集中整治工作動員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哈市從即日起啟動松花江哈爾濱城區段江面及岸線環境綜合整治。集中整治結束後,立即轉入常態治理階段。哈市編辦要結合機構改革,研究設置專門管理職能部門,統籌負責江上日常管理工作。
清理遷移違規停泊船舶取締三無船舶
清理遷移沿江違規停泊的躉船、漁船、采砂船等船舶,依法查處取締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三無』船舶。
沒有合法審批手續設置的碼頭、餐飲躉船、水上浮動設施等各類設施,非法佔用河道、灘涂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停放的船舶,在堤岸上擺放的漁船、廢棄船舶或者其他廢棄設施,應當自即日起十五日內自行遷移。對不主動遷移、不配合政府整治工作的,依法清除。
利用躉船碼頭從事合法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建立垃圾、污水收儲運制度和措施,不得向江中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
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管理單位應當對江畔公園、風景區景觀建築、公共服務設施和沿江碼頭、船舶、水上浮動設施進行整修、清洗、粉刷和修飾。
對在堤坡上違規設置扶梯、廊橋,擺放廢棄船舶或者其他丟棄設施、非法佔用沿江灘涂私建濫建等行為,進行清理整治。
完善沙灘浴場服務設施設停車泊位、出租車乘降點
每年6月到9月,在防洪紀念塔江段、九站公園江段、一湖三島等水域,統籌組織龍舟賽、帆船、賽艇、傘翼滑水、水上飛行器比賽、摩托艇公開賽、橡皮艇拉力賽等體育和賽事活動。
在劃定的安全水域,組織開展烏篷船、舶板船經營。在安全水域劃定活動區,設立公共沙灘浴場,進一步完善、加強現有公共浴場的基礎設施和救生力量。
冬季冰雪節期間,在松花江公路大橋至九站公園江段、群力音樂公園江段、環太陽島等自然冰面,可以開展冰帆、冰橇、冬泳、冰上龍舟、傘翼滑雪、環太陽島越野滑雪、國際冰雪自行車、雪地馬拉松等比賽活動。
加強沿江景觀帶和沙灘浴場停車管理,合理設定停車泊位和出租車乘降點,在沙灘浴場等市民集中游玩區設立游客服務中心、公共衛生間等服務設施。
整治范圍
西起四方臺大橋,東至濱北線松花江公鐵兩用橋,南起松花江南岸外延一百米,北至松花江北岸外延一百米圍合區域內的陸域和水域。
重新規劃碼頭劃分14個區域
公務3處(群力、九站、道外)
自用3處(群力、松浦大橋江北1處、港務局)
旅游、輪渡4處(通江街、斯大林公園、道外、太陽島)
體育賽事碼頭1處(江北一湖三島)
餐飲碼頭2處(松浦大橋下游江南江北各1處)
漁船碼頭1處。
碼頭應當設置統一服務標識和監督舉報電話。
查處下列違法行為
未經審批佔用河道管理范圍內水域或者陸域進行經營活動的;
在江畔及旅游景區非法喊客、攬客、兜售船票等擾亂公共秩序的;
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非法從事導游活動的;
進行露天燒烤、私搭亂建和亂擺亂放以及其他影響江上環保、安全的。
任何單位個人嚴禁12類行為
(一)擅自設置碼頭或者水上浮動設施;
(二)船舶在規定的停泊區域外隨意停泊;
(三)未經許可佔用河道、灘涂建設建築物、構築物;
(四)違規在堤坡上設置扶梯、廊橋,在堤岸上擺放廢棄船舶或者其他廢棄設施;
(五)使用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三無』船舶航行;
(六)擾亂市場秩序、公共秩序,以不正當行為爭搶客源及提供運輸服務;
(七)未經審批佔用河道管理范圍內水域或者陸域進行經營活動;
(八)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非法從事導游活動;
(九)進行露天燒烤、私搭亂建亂擺亂放;
(十)違反規定向沿江陸域、水域傾倒垃圾、排放污水;
(十一)在碼頭、水上浮動設施外體亂貼、亂畫、亂掛、亂設廣告;
(十二)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