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7日訊(記者 劉嘉) 17日,記者從黑龍江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獲悉,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轉辦第一批次至第三批次共196件舉報問題線索,其中重點舉報問題線索46件,截至目前我省已辦結43件。17日,我省公布一批重點案件邊督邊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土地承包到期退耕還濕 仍有居民私自耕種
肇源薄荷臺鄉將對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
群眾舉報:2018年,薄荷臺鄉前臺村1300畝耕地承包合同到期,肇源縣相關部門通知承包者恢復濕地,但前臺村和鄰村村民仍繼續種地,並未恢復濕地。舉報人要求徹查此事,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調查結果: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信訪反映的該地塊位於肇源沿江濕地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內,面積為1211.77畝。2010年薄荷臺鄉前臺村將該地塊承包給當地村民經營,今年2月合同到期。4月25日相關部門將該地塊收回,不再對外發包,並恢復生態植被。4月28日,接到舉報後,執法人員發現退耕還濕地塊內有50餘畝被耕種。5月30日,工作人員巡查時又發現該地塊有耕種跡象。
針對該地塊被耕種問題,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已於4月28日立案調查,6月12日對該地塊進行了退耕,於6月13日采取人工種草的方式恢復生態植被。
下一步,依據調查結果,對該地塊的耕種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目前,肇源縣紀委監察委已啟動受案機制,正在進行調查核查。
案例二:
巴彥縣西集鎮5家粉石廠排放粉塵污染環境
環保部門查封企業相關設備並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群眾舉報:巴彥縣西集鎮十多家粉石廠都沒有除塵設備,生產期間排放粉塵,嚴重污染環境,危害居民身體健康。
調查結果: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信訪反映的西集鎮共有粉石廠7家。其中針對5家生產企業存在的違法行為,巴彥縣環保局於6月4日分別向涉事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在未完善相關手續和污染防治設施前不得生產。同日,對5家企業分別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分別對巴彥縣西集鎮長峰第一采石有限公司、巴彥縣興集采石有限公司、巴彥縣繁榮采石有限公司、巴彥縣西集吉星石料廠等企業的違法行為罰款80萬元;擬對巴彥縣興振石料加工銷售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和50萬元。6月6日,巴彥縣環保局對5家企業產生污染的設施、設備實施了查封。
下一步,巴彥縣將舉一反三,對全縣采石場進行嚴格管理。針對有關部門在日常監管中涉嫌存在的違紀問題,巴彥縣紀委已啟動調查問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