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報6月26日訊 24日11時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支隊哈牡大隊民警正在哈牡高速公路巡邏,警車行駛至虎峰嶺坡上牡丹江往哈爾濱方向228KM+650M處時,發現有一液化氣罐車起火,立即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系,並向指揮中心上報請求警力增援。現場查明車上載有23.5噸液化氣,車輛自燃起火。當時情況危急,公路、消防部門迅速到達現場,制定應急方案,並將靠近事故現場的車輛逐一帶離,對高速公路實施交通管制,確保距離起火點1公裡內高速公路無社會車輛。
消防部門投入多輛水車在現場迅速將明火撲滅,並對液化氣罐做降溫處理。從發現起火車輛起5個小時左右自燃車輛被拖離高速。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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