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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鐵路運輸兩級法院近三年受理倒賣車票案件11件 判處罰金860多萬元
2018-06-27 16:41:23 來源:東北網  作者:佘雨桐 唐繼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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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6月27日訊(記者 佘雨桐 唐繼厚)27日,記者從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5年至今,哈鐵兩級法院共受理倒賣車票案件11件,審結案件11件,經庭審認定的倒賣車票19348張,票面金額人民幣4470600元,判處罰金總額人民幣8608009元。

發布會現場。

  據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馬海龍介紹,當前我省鐵路運輸領域倒賣車票犯罪案件主要呈現出以下特點:案發時間較為集中,多發生在春運、旅游旺季等鐵路運輸繁忙期間;犯罪成員身份多樣、年齡不等,呈現出團伙化趨勢;倒票手段多樣、方式隱蔽,給案件偵破帶來難度。

  冒用他人信息購票非法獲利1696元被判罰款30萬

  被告人石某於2017年1月,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利用電話訂票,微信或電話聯系馬某(另案處理)等人幫助網上訂購火車票,搶購並囤積加格達奇至北京、哈爾濱、大連的K498次、K7070次、2062次旅客列車硬臥車票353張,票面價值共計人民幣102 102.50元。其中9張硬臥車票被石某加價售出,非法獲利人民幣1696元。2017年1月30日,石某在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後,尚未售出的硬臥車票344張被依法扣押,票面信息已發還哈爾濱鐵路局另行處理。在審理期間,石某主動上交違法所得人民幣1696元。

  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倒賣鐵路客運車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倒賣車票罪。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認定被告人石某犯倒賣車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696元及作案工具手機二部,依法沒收。宣判後,被告人石某未上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13人非法倒賣火車票涉案金額高達146萬餘元均被予以處罰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間,被告人陳某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共計1192張,票面數額共計511455.50元;被告人馬某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共計592張,票面數額共計249182元;被告人顏某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共計310張,票面數額共計145022元;被告人陳某、劉某共同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310張,票面數額共計145022元;被告人王某、宋某、程某共同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740張,票面數額共計312654.50元;被告人郭某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共計180張,票面數額共計67700元;被告人唐某倒賣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搶購火車票25張,票面數額15175元;被告人馬某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共計29張,票面數額共計10151元;被告人杜某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24張,票面數額共計12511元;被告人喬某倒賣冒用他人信息所訂火車票共計13張,票面數額共計7298.50元。

  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經判決,被告人陳某犯倒賣車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52萬元。被告人王某、馬某、顏某等12人犯倒賣車票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並處罰金等處罰。

  據了解,2015年至今,哈鐵兩級法院共受理倒賣車票案件11件,審結案件11件,已生效案件11件,共同犯罪案件5件,判處28人。其中,女性被告人2人,具有大專學歷的4人,高中、中專、初中文化程度的16人,小學文化程度的8人。在職或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7人,其餘均為無業人員。經庭審認定的倒賣車票19348張,票面金額人民幣4470600元。判處有期徒刑2人,判處緩刑15人,判處管制3人,單處罰金8人。判處罰金總額人民幣8608009元。

責任編輯: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