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8日訊(記者 佘雨桐)近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2017年度毒品犯罪十起典型案例及2017年審理相關案件情況。案例涉及販賣、制造毒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案件。
據了解,2017年黑龍江法院受理一審毒品犯罪案件1103件,審結一審毒品犯罪案件1030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647人,適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40人,重刑率為44.9%,高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34.3個百分點。
四人制販毒品均獲死刑
2009年3月至2012年6月間,被告人伍某、羅某、蔣某販賣及制造甲基苯丙胺1200餘千克,非法買賣制毒原料麻黃素500餘千克,廖某販賣、制造甲基苯丙胺253.963千克、甲基苯丙胺片劑14.72克,非法買賣制毒原料麻黃素150餘千克。
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伍某、羅某、蔣某共謀後糾集他人販賣、制造甲基苯丙胺,並非法買賣制毒原料,三人行為均已構成販賣、制造毒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被告人廖某伙同他人購買制毒原料,販賣、制造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制造毒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處伍某、羅某、蔣某、廖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對同案其他被告人作出判決。宣判後,伍某、羅某、蔣某、廖某等人提出上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判駁回伍某、羅某、蔣某、廖某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伍某、羅某、蔣某、廖某死刑。
民警臨檢查獲販毒人
2016年12月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會戰分局民警在讓胡路區進行臨檢時,在被告人趙某駕駛的伊蘭特轎車內及其隨身攜帶的黑色背包內收繳甲基苯丙胺84.6克。
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數量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宣判後,趙某服判不上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幫他人種罌粟2萬多株被判刑
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4日,被告人劉某明知呂某(已判刑)在黑龍江省五常市二河鄉裕民村十二號屯西側3.5公裡處山中非法種植罌粟,多次幫助呂某鏟除罌粟地中的樹丫子、雜草,在幫助割罌粟漿時被公安機關發現後逃離現場。經勘查,非法種植罌粟數量為22075株,後被公安機關鏟除。2017年3月27日,被告人劉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
五常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多次幫助他人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宣判後,劉某服判不上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