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8日訊(喻晨 付建國 記者 佘雨桐) 『感謝大慶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執行乾警,他們快速反應、雷霆出擊的協助下,兩天左右的時間就成功地將被執行人呂某控制,並促使該案150餘萬的執行標的順利執結!』近日,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河北省河間市人民法院的執行局打來電話這樣說。

據悉,6月20日,大慶高新區法院接到省高院和市中院的指示,要求區法院協同好河北省河間市人民法院執行張某與呂某、馬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並協助對被執行人呂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自2014年起,被執行人呂某曾多次向申請人張某借款。起初,被執行人呂某也曾多次償還上述款項,但至2016年1月18日前仍欠債權人張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50餘萬元。後雙方因索債問題發生爭執,張某一氣之下將被執行人呂某與馬某夫婦二人訴至法院。

經法院審理後,判決債務人呂某與馬某共同償還原告張某借款150餘萬元及利息。判決書生效後,被執行人呂某、馬某並未按照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內還款,故張某再次來到河間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該院執行法官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呂某和馬某夫妻二人長期生活在黑龍江省大慶市,主要從事地產生意,故河間市人民法院通過河北省高院請求黑龍江省高院協調高新區法院全力配合,協助對被執行人呂某采取司法拘留等執行手段。接到上級法院指示後,高新區法院立馬聯系正在轄區執行的河間市法院執行乾警,與其共同制定執行方案,並於6月21日得知被執行人呂某將會於次日出現於高新區一會所。
22日,高新區法院派出5名法警、3名執行法官,並出動乾警出動警車三臺來到被執行人呂某極有可能出現的會所。9時30分左右,被執行人呂某來到該會所,但隨後又快速從地下車庫駕車離去。隨即,高新區法院執行乾警依法調取了會所內部及停車場的所有監控錄像進行調查。10時30分,高新區法院執行乾警最終在唐人中心將呂某抓獲。
將被執行人呂某強行帶回法院後,河間市人民法院當即宣布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決定。
當被執行人被帶上手准備送往看守所時,其在執行強制威懾下,終於低頭認錯,並表示同意以物抵債。經法院與申請人溝通,申請人表示接受以物抵債,用商服和車庫抵押150餘萬元執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