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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全面踐行『四零』承諾服務
2018-07-06 10:01:08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為優化營商環境,方便群眾訴訟,牡丹江中院訴訟服務中心立足為當事人提供『便民化、信息化、規范化、法制化、人性化、實質化』的優質訴訟服務,全面推行立案服務一次性告知制度,向當事人發放立案服務《一次性告知單》,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實行當日立案,避免當事人因諮詢、立案多次往返法院,以降低訴訟成本減輕其訴累。
據悉,當事人來法院進行訴前諮詢時,立案法官將一次性告知當事人法院能否受理,如不屬於法院主管或者本院管轄,告知當事人不屬於法院主管或者本院沒有管轄權的理由;如果屬於法院受案范圍,告知當事人需要准備的訴訟材料。對於法律知識欠缺的當事人,立案法官一次性告知起訴狀的格式和內容要求以及訴訟風險,避免當事人利益受損。對於當事人來院要求立案但訴訟材料欠缺、訴狀內容和形式不符合規定的,向當事人一次性告知立案要求,並發放《補充、補正訴訟材料告知書》,一次性向當事人講清案件承辦人和審理情況查詢方式。
同時,立案法官還針對目前案件增長過快和送達困難的現狀,做好釋明工作,取得當事人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對於經濟困難的當事人,一次性告知申請免交或者緩交訴訟費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真正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今年以來,中院當場受理一審案件145件,當場立案率達到98%,對起訴材料不全的3件案件,進行了一次性補正告知,讓當事人3日內補齊材料,保證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全面提高訴訟服務中心窗口服務質量,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訴訟服務。
責任編輯:趙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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