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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二十一批交辦案件辦理情況報告
2018-07-07 21:23:19 來源:東北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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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7月7日訊2018年6月21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轉辦第二十一批次,共107件舉報案件,其中重點案件63件,已辦結57件,受理編號為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213、2214、2215、2216、2217、2218、2219、2220、2221、2222、2223、2224、2227、2230、2231、2232、2233、2234、2236、2238、2239、2240、2241、2242、2243、2244、2245、2246、2247、2248、2249、2250、2251、2252、2253、2254、2255、2256、2257、2258、2259、2260、2261、2262、2263、2264、2265、2266、2267、2268;未辦結6件,受理編號為2225、2226、2228、2229、2235、2237。受理編號2242至2268號案件辦理情況如下:

  三十七、信訪編號2242號:『一是豐收村二道嶺子內有一個人私設的垃圾場,垃圾沒有清理乾淨。二是牡丹江市土地局非法將豐收村1058畝耕地(村民手中持有土地使用證的口糧田)改為建設用地,用於堆放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三是豐收村北側有幾十?濕地被破壞後改為駕校和工廠。四是2017年4月26日,長石村發生火宅,過火面積超過500?,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牡丹江市林業局掩蓋火災事實不上報。舉報人要求嚴肅查處生態環境破壞假整改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豐收村二道嶺子內有一個人私設的垃圾場,垃圾沒有清理乾淨。』)

  (一)基本情況

  此案件基本情況已於第八批第609號進行了介紹基本,情況已報送。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區包案領導及區環保局、三道關鎮負責人到現場進行了核查。經核查,6月14日,豐收村委會組織車輛開始清運垃圾,6月1 7日下午垃圾場內垃圾已全部清運完畢。經市提級辦理督查組現場核查,垃極確已全部清理。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牡丹江市土地局非法將豐收村1058畝耕地(村民手中持有土地使用證的口糧田)改為建設用地,用於堆放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

  此案件已於第八批第609號、第十二批第1155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第三個問題辦理情況:(『三是豐收村北側有幾十?濕地被破壞後改為駕校和工廠。』)

  此案件已於第八批第609號、第十二批第1155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第四個問題辦理情況:(『四是2017年4月26日,長石村發生火宅,過火面積超過500?,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牡丹江市林業局掩蓋火災事實不上報。舉報人要求嚴肅查處生態環境破壞假整改的問題。』)

  (一)基本情況

  長石村位於海林市柴河鎮境內。2017年4月15日,長石村村民住房發生火情。柴河鎮政府迅速組織人員於12時31分到達現場。經調查,起火原因為朝鮮屯西側道南邊的一個垃圾堆暗火復燃,造成3棟民房受損,燒毀食用菌大棚2棟。由於當日溫度較高,風力較大,火勢蔓延引起山火,明火於4月15日當日撲滅。過火面積為31.4公頃,火災地點坐標東經129°37′02.73?,北緯44°43′10.10?。

  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接到信訪轉辦件後,牡丹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按照提級辦理的要求,立即組成提級辦理督查組,於6月22日開展調查。經調查,火災發生時間為2017年4月15日;經林業技術專業人員實地勘察,實際過火面積31.4公頃;火情發生時,柴河鎮第一時間電話報告消防『119』,柴河鎮政府機關乾部忙於撲救村屯內家火,全力保護村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新上任主管副鎮長不熟知森林防火上報程序,未同時上報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非主觀故意瞞報,屬漏報行為。

  此次火災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及黑龍江省委巡視組分別責成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和海林市紀檢委進行核查,牡丹江市根據實際調查情況進行了責任追究。對分管防火工作的柴河鎮政府副鎮長姚福義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包村乾部張智海、村防火員尹慶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海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柴河鎮政府全市通報批評;責令柴河鎮防火負責人鎮長李洪君同志做出書面檢查;對柴河鎮分管副鎮長姚福義同志、包村乾部張志海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建議柴河鎮對該兩名同志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檔次;責成柴河鎮撤換長石村防火員。

  2017年4月15日至4月25日期間,市防火辦未接到海林市防火辦關於柴河鎮長石村森林火災的相關報告。2017年4月25日,市林業局收到省防火辦轉交的國家林業局關於海林市長石村森林火災的信訪轉辦件時,方知此次火災,立即將信訪件轉發海林市防火辦並進行情況核實,要求海林市防火辦要做好善後工作。4月26日,省防火辦與市防火辦到達火災現場進行核查。鑒於海林市已對相關責任人問責,市防火辦責成海林市森防指:一是對柴河鎮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要引以為戒,提高認識。二是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及時更新撫育。三是海林市要規范內業建設,對基層防火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根據專案組以上調查情情況,責成海林市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因過火地為天然次生林,過火後樹木死亡率較低,只有渡過一個生長期後纔能確定是否死亡,由海林市責成柴河鎮政府密切關注過火林木生長情況,為造林工作提供依據;二是由海林市責成柴河鎮做好造林准備工作。今秋封凍之前,把確認死樹的林地進行造林,由鎮林業站做好技術指導和監督工作。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八、受理編號2243號:『2017年嫩江縣未統一回收農藥瓶,縣環保局向縣政府申請收農藥瓶的經費,未獲批准。目前嫩江縣所有村屯的河溝裡都有農藥瓶,無人撿拾,導致魚等生物死亡。舉報人要求縣政府回收農藥瓶。』

  (一)基本情況

  2010年,嫩江縣政府為解決廢舊農藥瓶污染問題,印發了《嫩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嫩江縣廢舊農藥瓶回收處理實施方案》(嫩政發〔2010〕11號),充分發揮14個鄉鎮環保助理員和147個行政村環保協管員的作用,在全縣范圍內全面開展廢舊農藥瓶有償回收工作。截止到2017年,累計投入資金629萬元,回收處置農藥瓶2590.14萬只。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核實,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7年,嫩江縣共回收農藥瓶167.8萬只,嫩江縣環保局向縣政府申請了農藥瓶回收經費,縣政府決定將2017年與2018年回收農藥瓶所產生的回收處置費用一並撥付。2018年6月22日,嫩江縣政府分管環保、農業副縣長牽頭,縣環保局、農業局、各鄉鎮政府組成調查組對縣域內河流、灘涂、耕地等區域開展了農藥廢棄包裝物檢查。經調查,在個別河溝邊、耕地邊有丟棄農藥廢棄包裝物現象,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率低,部分農藥使用者撿拾交回農藥廢棄包裝物的主動性不強,回收效果不好。通過對縣域內主要河流和部分溝塘現場查看和諮詢當地村民、漁民,沒有人反映因為農藥廢棄包裝物隨意亂扔污染環境而導致魚等生物死亡事情發生。2018年6月12日,嫩江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環境保護專題工作會議,研究了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工作,並制發了《嫩江縣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工作實施方案》。6月21日,召開縣委書記專題會議(環保督察),聽取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工作,對信訪反映的實際問題舉一反三,加大回收處置工作力度,並對下一步工作進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一是農業部門根據新《農藥管理條例》要求,對農藥生產、經營企業(商店)開展監管,建立農藥進貨臺帳、銷售臺帳和農藥瓶回收臺帳,銷售多少農藥就要回收多少農藥廢棄包裝物,從源頭上控制農藥廢棄包裝物的外流。二是環保局繼續發揮在全縣14個鄉鎮、147個行政村設立的環保助理、協管員的作用,負責回收和集中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農藥廢棄包裝物集中處置的環境監管。三是各鄉鎮、社區負責在轄區內設立回收網點,組織開展回收工作。四是縣財政部門列支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專項資金120萬元。督促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監督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履行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義務,督促使用者履行妥善收集責任,查處農藥使用者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河道內丟棄農藥、農藥包裝物或者清洗施藥器械的違法行為。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九、受理編號2244號:『群力新區三環橋群力公交站內有一鍋爐房,供暖時煙筒冒黑煙。』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鍋爐房位於哈爾濱市道裡區三環路與群力第二大道交口的公交首末站內,於2015年建成,建築面積900平方米。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7夏季,為滿足周邊百姓出行需求,公交公司132、133路兩個車隊車輛進駐首末站,因首末站建設時相鄰小區供暖管線已建設完成,其管線設計流量只夠滿足本小區流量,無法為首末站提供供暖。進入12月後,因配套設施沒有完善,車隊臨時安裝了1臺0.5噸/小時型煤鍋爐為車隊供暖。鍋爐房距離最近樓房約30米。

  2018年5月,在供暖期結束後,哈爾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該型煤鍋爐。現正與開發商積極溝通協調,擬在2018~2019年供暖期間,采取集中供熱方式取暖;若未能如期實現並網,則采用清潔能源供熱方式為公交場站進行供暖,以保障司乘人員和候車乘客有一個溫暖舒適的候車環境,並徹底解決環境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四十、受理編號2245號:『幸福鄉靠河村冰城牧業院內的隆辰環保公司加工地溝油,每天生產時產生異味,鍋爐冒黑煙和粉塵,污水去向不明,為了逃避檢查,該公司已於6月初停產。舉報人要求依法取締該公司。』

  此案件已於第十六批第1634號舉報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一、受理編號2246號:『2018年桃山區政府撤銷萬寶河鎮良種場村未動遷民宅的所有配套設施,導致村裡污水無法排出、垃圾成山,冬季取暖期幾百個煙囪冒黑煙。舉報人要求盡快改善良種場村人居環境,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政府相關部門責任。』

  此案件已於第十八批第1919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二、受理編號2247號:『百菜村大禹廢油脂加工廠生產期間煙囪冒黑煙,污水未經處理排入院外大坑裡。自舉報人向督查組反饋此問題後,一直無人處理。』

  此案件已於第九批第752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2018年6月13日、6月16日和6月20日,哈爾濱環保局道外分局執法人員多次對該企業進行復查,6月18日,哈爾濱市環保局核查組也對該企業進行了核查。經查,該企業均未生產。哈爾濱市環保局道外分局將加強加密監管,在該企業未驗收合格前嚴禁投產。

  四十三、受理編號2248號:『興安區『征楠煤化工』、『鶴翔煤化工』、『鑫塔水泥』生產過程中排污,導致附近養殖場牛、羊死亡,無法正常養殖。2018年5月15日,舉報人向鶴崗市環保局反映此問題,至今沒有答復。』

  此案件已於第五批第226號、第十一批第1003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四、受理編號2249號:『一是八五二農場92林11小班林地和94林14小班林地的養魚池附近垃圾堆積如山,二是852農場應退耕還林的耕地,沒有還林,將耕地排水溝直接挖到林地樹下。』

  (一)基本情況

  八五二農場92林11小班林地的養魚池,位於八五二農場場部東南角,養魚池東側為林地,南側和北側為農田(玉米田),南側農田與養魚池之間有一條農場挖掘的排水溝,一直延伸到東側林地的北側,西側為場區內水泥路,水泥路西側路邊深溝內堆放了大量的建築垃圾。94林14小班為林地,南側是天然林,東、西、北側均是人工林,距離92林11小班林地附近的養魚池約3.5公裡。現場無垃圾堆放。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3日上午9時,紅興隆管理局成立了由副局長李寧帶隊,住建局局長尚聯合及林業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的調查組,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經查,92林11小班林地的養魚池原為天然坑,個別建築單位和居民在此處傾倒建築垃圾,八五二農場城建監察中隊、住建局、場直管理區進行了管理,亂倒建築垃圾現象有所好轉,但仍有個別亂倒現象。八五二農場場直管理區在道路和建築垃圾堆放點之間挖溝防止垃圾車進入並設置警告牌,在此處亂倒建築垃圾現象基本杜絕。八五二農場場直管理區對此處建築垃圾堆放點進行了平整。94林14小班處經林業科核實,為天然林,無垃圾堆放。

  群眾舉報的92林11小班林地邊的耕地是八五二農場場直管理區的耕地,一直發包農戶種植,在八五二農場土地利用現狀圖上也顯示為耕地,地類為旱地,此耕地農場沒有納入退耕還林計劃。場直管理區為了保護耕地,在耕地與林地交接處挖了一條截流溝,該溝起到保護林地邊緣、預防水土流失的作用,未侵佔林地面積,未損傷林木。

  八五二農場已開始對堆放的建築垃圾進行清運,將垃圾清運至八五二農場固定建築垃圾堆放處,已於2018年7月1日清運完畢。在此基礎上,農場要求住建、場直管理區等相關管理部門舉一反三,加強對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的管理,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

  (三)問責情況

  八五二農場黨委啟動了問責程序,2018年6月26日,對原住建局局長孫國慶進行了誡勉談話。

  四十五、受理編號2250號:『大慶油田采油廠在大青山鄉(現祝三鄉)投資的林地內開發5眼油井,亂扔垃圾。舉報人稱曾在泥漿坑裡多次種樹,樹木都被毒死。曾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未果。』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地點位於大同區祝三鄉巨寶村沿海屯東北側1000米左右,涉及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第八采油廠第一油礦(以下簡稱采油八廠一礦)在此地塊開采的2口油井(芳98-16、太東124-斜78)、1口水井(太東124-斜80)、2個單井泥漿坑。其中芳98-16油井,於2003年8月鑽井,建設了77平方米單井泥漿坑;太東124-斜78油井、太東124-斜80水井為同一平臺井,於2008年4月鑽井,建設了140平方米的單井泥漿坑,三口井均在2008年投產。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大同區政府組織區環保局、祝三鄉等部門聯合進行了現場核查。經調查,信訪反映的林地為原大青山鄉(現祝三鄉)與王井豐等3人簽訂的總年限30年(自1998年6月至2028年6月)的引資造林合同地塊,投資人為承包人。經核查,承包人反映曾於1999年栽種過銀杏和果樹,但絕大部分未成活;2003年,在空地上種植過防風、甘草等作物;2009年、2011年,分兩批栽種楊樹。目前,種植樹木的地塊有300畝左右,沒有辦理林權證,種植農作物的地塊有39畝左右。

  據調查,2個單井泥漿坑由鑽井一公司臨時征地,鑽井臨時征地手續齊全,臨時征地許可證顯示地類為耕地,而非林地;芳98-16、太東124-斜78、太東124-斜80永久征地手續和環保手續齊全。鑽井一公司當年已將青苗補償費及復墾費支付給祝三鄉人民政府,祝三鄉已將費用支付給舉報人。

  鑽井過程中使用水基鑽井液,在完鑽後,嚴格按照《廢棄鑽井液處理規范》(DB23/T693-2000),對水基泥漿進行單井無害化處理。鑽井泥漿經第三方取樣檢測,化驗結果為合格。根據大慶市環境保護局驗收批復(慶環驗〔2011〕216號),驗收調查結果表明油井周圍土壤樣品符合《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15618-1995)中的二級標准要求,固化鑽井泥漿監測數據符合《廢棄鑽井液處理規范》要求。

  經現場查看,在太東124-斜78油井泥漿坑范圍內,有6棵存活的樹,1棵枯死的楊樹苗。另一個單井泥漿坑上長滿雜草,與周邊環境一致。在油井平臺和泥漿坑外林帶中有多處空缺,存在多處長勢不好和枯死的楊樹苗。在泥漿坑和平臺區塊及周邊未發現垃圾。大同區政府委托專家對泥漿坑覆蓋後是否適宜種植喬木進行了技術論證,論證結論是表層土松軟,不適宜種植楊樹一類的高大喬木。

  經調查,2017年10月,大慶市環保局曾受理過反映類似問題的信訪投訴舉報。市環保局組織采油八廠安全環保工作人員一起到現場進行了調查核實,對舉報人進行細致解答,並出具了監測驗收合格報告單。

  下一步,大同區將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加強對油井和泥漿坑的監管,切實保護周邊環境。

  (三)問責情況

  無。

  四十六、受理編號2251號:『雙城區永勝鄉領導姜某某、雙城區草原管理站張某某、永勝村領導李某某,合伙強佔永勝鄉樂鄉村2000多畝草原開墾成耕地,破壞生態環境。舉報人稱2016年曾向相關部門反映未果。要求依法依規查處相關責任人,賠償破壞草原給牧民造成的損失。』

  (一)基本情況

  哈爾濱市雙城區永勝鎮樂鄉村位於永勝鎮西南側,現有農戶370戶,人口2200人,土地面積15609畝,其中耕地6427畝,草原5682畝,五荒地3500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接到信訪轉辦件後,雙城區畜牧獸醫局與雙城區永勝鎮人民政府、永勝鎮樂鄉村委會立即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對信訪反映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

  經調查核實,信訪反映的姜某某為時任雙城區永勝鄉黨委書記的姜士輝(任職時間為2010~2015);張某某為2012年開始任雙城區草原監理站站長的張洪宇;李某某為原永勝村黨支部書記的李振仁(2006~2009年任村長,2009~2017年任村書記)。2007年11月25日,李振仁從原承包人盛廣喜手中承包了樂鄉村800畝五荒地,承包合同年限自2007年11月25日至2035年11月30日止,經營期限為29年。經現任永勝鎮樂鄉村委會書記劉立志、會計邱樹成、村民林百臣、蘇桂朋、劉鳳纔、林桂成證實,永勝鎮樂鄉村根本沒有被強佔和開墾耕種的,都是承包經營,不存在姜某某、張某某、李某某合伙強佔永勝鄉樂鄉村2000多畝草原開墾成耕地,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

  1983年,第一輪土地承包時,樂鄉村委會將800畝五荒地以人均4.3分地的標准,分給本村村民1860人。2006年,因樂鄉村鋪築通村公路所需資金短缺,經樂鄉村『兩委』會研究決定,並經分到地的村民簽字同意後,將800畝五荒地承包給鋪築通村公路工程負責人盛廣喜。承包合同年限自2006年11月25日至2035年11月30日止,經營期限為30年。2007年11月25日,承包人盛廣喜將800畝五荒地轉包給原永勝村黨支部書記李振仁經營。經查閱2009年雙城市國土資源局第二次調查利用總體規劃圖,確認800畝五荒地性質為一般農田。2011年12月8日,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登記,原雙城市人民政府核准,確認李振仁承包的800畝五荒地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向李振仁發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雙城市農地承包權永勝鄉第201002336號)。

  下一步,雙城區進一步加強對草原的監督管理,結合目前草原資源清查工作,對改為其它用途的,待草原資源清查工作結束後,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草地資源清查具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牧〔2017〕13號)、黑龍江省畜牧獸醫局《關於認真開展全省草原資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7〕74號)和黑龍江省畜牧獸醫局、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林業廳、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黑龍江省統計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黑龍江省森工總局等省直八部門《關於推進全省草原資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8〕59號)精神,清理不規范的草原使用權證,依法依規確定土地性質和權屬。

  (三)問責情況

  無。

  四十七、受理編號2252號:『王崗鎮新勝村有兩家黑加工廠(哈爾濱市寶宇商用混凝土有限公司旁40米處一家,再200米處一家),生產期間排放有異味煙氣,直排污水,問題已存在十幾年。』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位置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王崗鎮新勝村轄區內,2處塑料加工廠均為非法經營的小作坊,從事塑料加工。

  此違法經營行為由南崗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環保問題查處由南崗環保分局負責。南崗區之前沒有接到過反映類似問題的信訪投訴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14日,由南崗區王崗鎮牽頭,聯合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等部門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實地踏查。現場檢查時,2家塑料加工廠均處於未經營狀態。經查看,一家大門緊鎖,無法進入到院內,南崗區市場監管局現場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其下達了《詢問通知書》(哈南市監王崗詢字〔2018〕21號),並張貼在大門上,要求其經營者到南崗區市場監管局接受問詢;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現場對其下達了《環境監察意見書》,並張貼在大門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另一家廠區內,執法人員發現了大量的廢舊塑料,有生產痕跡,且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到院外的排水溝。據此,南崗區市場監管局現場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哈南市監王崗責改字〔2018〕022號),並張貼在大門上,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對該廠電表箱進行了查封;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現場對其下達了《環境監察意見書》,並張貼在大門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6月17日,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對其進行『回頭看』檢查,現場依然無人,大門緊鎖,南崗區執法人員對其現場進行了查封。

  綜上,南崗區政府責成王崗鎮、市環保局南崗分局、南崗區市場監管局將對這2家塑料加工作坊進行定期『回頭看』,加強定點巡查,堅決不允許塑料廠在未取得相關許可前擅自開展經營活動,並協調公安部門積極查找經營者,在確定經營者後,立即進行詢問,並要求其將排污水的點位進行處置,確定行為後進行處罰。

  (三)問責情況

  無。

  四十八、受理編號為2253號:『黑龍江省水利廳直屬的泥河水庫不遵守水庫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擅自提高蓄水技術參數標准,非法蓄水超警戒線高達4米且未做護岸維護,導致數十平方公裡草原和4平方公裡蘆葦蕩遭到毀滅性破壞,25平方公裡草原和周邊近萬畝耕地、近千畝林地全部被洪水卷走,嚴重破壞自然生態環境,周邊各村集體經濟遭受嚴重損失。舉報人稱黑龍江省水利廳在此事處理過程中嚴重不作為,要求查處水利部門相關領導責任,恢復生態。』

  此案件已於第三批第148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四十九、受理編號2254號:『曙光隊上游位置有一小河(西林區飲用水水源地),農戶在小河旁耕地裡噴灑農藥時,農藥流入河裡後匯入龍泉水庫,河漲水時也會衝刷耕地上殘留的農藥,將農藥帶入水庫,污染水體,已持續10年。舉報人曾向當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從根本上解決水源污染問題。』

  此案件已於第十五批第1543號、第二十批第2127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五十、受理編號2255號:『2014年曲某某在石灰廠山溝裡毀壞林地40多畝,毀山挖石後在此建房屋、架高壓線、堆放水泥磚等,還在山溝裡兩處地點開山取土98325立方米,破壞生態環境。舉報人要求依法查處上述問題。』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地點位於勃利縣勃利鎮原石灰廠山溝,屬勃利鎮轄區范圍,位於勃利鎮南側。經調查,被舉報人曲某某為勃利縣城西街居民曲學振,為原勞動局退休乾部。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6日,接到信訪轉辦件後,七臺河市委市政府立即責成勃利縣認真處理。勃利縣組織縣林業局、縣國土資源局、勃利鎮政府等相關單位進行了調查。

  經核實,2017年5月8日,舉報人到森林公安局反映曲學振於2014年11月20日之前在自家承包的石灰廠山溝裡濫伐林木。縣森林公安局受案調查後,於2017年9月5日聘請佳木斯市興盛林業科學技術諮詢有限公司進行了司法鑒定,鑒定結果為毀壞林地面積9畝。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准的規定(一)》相關規定,此次司法鑒定結果為9畝,不構成刑事犯罪;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相關規定,該行為未予行政立案。

  針對曲學振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應恢復原狀。鑒於破壞林地現狀已不能恢復林業生產條件,2017年11月13日,縣林業局對行為人下達了異地還林通知書,限期在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經現場調查,曲學振已在異地進行了還林,面積9畝,樹種為紅松和落葉松。

  由於舉報人對縣森林公安局處理結果始終不認同,勃利縣研究決定,對曲學振毀林案件提級調查處理,提請七臺河市森林公安局受案偵查。2018年6月16日,市森林公安局正式受理此案,展開偵查。

  經縣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現場核查,信訪反映的架設輸電線路1條,埋設水泥杆10根,是曲學振2016年4月經縣供電局審批,架設的養殖用電線路。堆放水泥磚問題,在現場調查前已經運走。在此建房屋問題,是曲學振於2018年5月25日承包給黑龍江省首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所為,該公司於2018年6月10日至21日期間建設的面積為170平方米房屋。縣森林公安局調查後,於當日對黑龍江省首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下達了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停止作業,對違法佔用林地建房行為於2018年6月26日受案偵查後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於2018年7月15日前補辦手續,逾期不辦理,立即退回所佔林地。林業局對權屬單位勃利鎮人民政府下達了屬地監督通知書。

  經核實,信訪反映的兩處地點開山取土98325立方米,位於勃利縣原石灰廠范圍內,開山取土佔用林地面積9畝,兩處地點分別是溝塘子東西兩側山邊及石灰廠原青年廠房後西側和光大磚廠東側,溝塘兩側取土均為曲學振維修山邊道路和填埋坑塘所用。青年廠房後西側取料場是原青年廠經營時期形成的,2014年6月,曲學振將該處的殘料取出填埋坑塘;光大磚廠東側的取料場是原勃利縣石灰廠老取料場,從衛片影像可以看出2009年以後此處有繼續取料行為,主要是縣養路段每年維修道路時所用。

  下一步,勃利縣組織縣林業、國土、環保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2018年12月30日前恢復生態環境。

  (三)問責情況

  無。

  五十一、受理編號2256號:『舉報人曾向督察給反映北安市所有有浴池及大型飯店煙囪冒黑煙問題。近日,黑河市新聞公布了該問題的處理結果,部分飯店已將燃煤灶更換成燃氣灶,但經舉報人現場核實,飯店煙囪尚未拆除。舉報人擔心督察組撤離黑龍江後,問題發生反彈,要求拆除煙囪。』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飯店煙囪冒黑煙問題,北安市已於第一批第16號案件進行了辦理,對涉及的瑞鑫大酒店、年輪飯店、南華亭飯店、北崗飯店、老湯驢肉家常菜、山口活魚館等6家餐飲企業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這6家企業已經拆除燃煤爐灶,更換了天燃氣爐灶,安裝油煙淨化設施。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3日,北安市綜合執法局、公安局、辦事處組成檢查組,對所涉及的企業進行檢查。經檢查,6家餐飲企業中瑞鑫大酒店、老湯驢肉家常菜煙囪已拆除;山口活魚館(平房)取暖煙道和原爐灶煙道共用一個煙囪,現廚房煙道已拆除;南華亭飯店、北崗飯店使用燃氣爐灶,現有煙囪用於排油煙,無法拆除;年輪飯店為開發商建樓時與東側山牆一體建設的排煙系統(內置煙道),無法拆除。北安市已制定《北安市洗浴業燃煤小鍋爐治理及發放補助資金方案》(討論稿),待政府常務會議確定後下發,引導洗浴業戶在9月底前將燃煤鍋爐更換為清潔能源鍋爐,如限期內不更換依法查處。北安市將加大監管力度,嚴格執法,確保冒黑煙問題不發生反彈。

  (三)問責情況

  無。

  五十二、受理編號2257號:『距離市區北側15裡處海強水泥實業有限公司,無環評審批手續且夜間偷排,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有異味,噪聲擾民,已持續多年。舉報人多次向市環保部門反映未果,要求依法查處此問題。』

  此案件已於第二十批第2108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五十三、受理編號2258號:『賓西鎮賓西開發區松杉木業有限公司將污水直接排入猞猁河,生產過程中排放粉塵,污染周邊環境。』

  (一)基本情況

  黑龍江省松杉木業有限公司位於哈爾濱市賓縣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賓縣賓西鎮太平寺東一百米,哈同公路道南,蜚克圖河(舉報人所稱的『猞猁河』)隔道流經該企業南側和西側。2014年10月24日,該企業實木家俱、實木門生產項目環評文件獲得了賓縣環保局審批(賓環審表〔2014〕41號),項目於2014年10月開工建設,2015年8月建成;2015年8月28日,通過賓縣環保局組織的驗收(賓環審驗〔2015〕2號);主要產品為木質家俱。佔地面積61247.08m2,建築面積34473m2,項目總投資15002.6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19萬元,建設有脈衝式收集除塵器、布袋除塵器、脫硫等污染防治設施。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賓縣環保局、水務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深入該企業及周邊進行實地調查。調查發現,該企業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放方式,廠區雨水直接排入蜚克圖河;無生產廢水產生;鍋爐排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網,進入賓西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後排放。淨料和精加工工藝過程產生的木屑,采用2套旋風脈衝式集中收集除塵器,通過風機吹到收集落料倉,然後輸送到生產鍋爐中作為燃料;推裁鋸工藝過程產生的木屑,采用2個布袋除塵器進行收集,傾倒至收集落料倉,然後輸送到生產鍋爐中作為燃料;其樣品車間單力軸雙力軸產生的粉塵,采用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

  賓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進行檢測,沒有超標現象。6月23日,賓縣環保局又委托另一家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企業粉塵排放進行檢測,檢測指標符合相關標准。

  下一步,賓縣委、縣政府將責成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賓縣環保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

  (三)問責情況

  無。

  五十四、受理編號2259號:『一是2017腰新鄉鄉政府破壞翻身村南側1公裡處的3000畝濕地後,承包給村民開墾成稻田。二是2017年好耳村村書記承包村北2公裡處的2000多畝濕地後,將濕地開墾成稻田。舉報人要求恢復濕地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

  第一個問題的辦理情況:(『一是2017腰新鄉鄉政府破壞翻身村南側1公裡處的3000畝濕地後,承包給村民開墾成稻田。』)

  (一)基本情況

  翻身村隸屬於杜蒙縣腰新鄉,該村南側1公裡處地塊由村民陳冬至在2015年4月開發為水田,該地塊性質為集體土地,總面積2717.5畝,分別為天然牧草地152.1畝,坑塘水面2205.3畝,鹽鹼地357.6畝,旱地2.4畝,設施農業地0.1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杜蒙縣林業局王宇航、朱傳剛、白雲鵬,縣生態執法大隊梁大山,腰新鄉政府於躍洋組成聯合工作組到現場進行實地調查。經調查,2015年初,翻身村民委員會依據《關於加強鹽鹼地治理的指導意見》(國發改農經〔2014〕594),通過『三資』代理程序,將舉報地塊承包給陳冬至進行開發利用,並訂了鹽鹼地開發合同,承包期限是2015年4月30日至2048年12月30日。當年簽約,當年全部開發。

  經實測,陳冬至開發水田面積為2717.5畝,比對杜蒙縣2016年9月7日縣政府報省畜牧獸醫局的基本(非基本)草原數據庫(杜政呈〔2016〕65號),水田佔用152.1畝基本草原。比對2016年12月28日發布的《黑龍江省濕地名錄》,2565.4畝在濕地名錄范圍內。

  下一步,杜蒙縣縣、鄉林業和畜牧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堅決杜絕違規開發開墾行為發生。對於草原改造成水田的問題,杜蒙縣草原監督管理站工作人員已開展進一步調查,將依據調查結果將相關責任人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針對濕地范圍內的水田,待2048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後退耕還濕,納入濕地管理。目前,已初步鎖定開墾草原當事人為該地塊承包者翻身村村民陳冬至。現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的辦理情況:(『二是2017年好耳村村書記承包村北2公裡處的2000多畝濕地後,將濕地開墾成稻田。舉報人要求恢復濕地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

  (一)基本情況

  好爾村隸屬於杜蒙縣腰新鄉,轄4個屯,總戶數436戶1405人。全村耕地15600畝,草原135000畝。村民的主要收入來源為農業。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杜蒙縣林業局王宇航、朱傳剛、白雲鵬,縣生態執法大隊梁大山,腰新鄉政府於躍洋組成聯合工作組進行了現場實地調查。經查,好爾村書記沒有承包好爾村東北2公裡處的2000畝濕地並開發成稻田,除口糧田外沒有承包好爾村其他土地。在排查中發現,在屯東北約3公裡處存在開發的水田7.65畝和挖掘的溝渠7.85畝。2012年8月6日,好爾村將上述地塊承包給肇源縣居民徐海臣,承包期限是2012年8月6日至2042年8月6日,根據2016年12月28日公布的省濕地名錄,該地塊為濕地;2015年9月,徐海臣開始開發。經好爾村委員會證實,徐海臣與好爾村書記沒有親屬、朋友等關系。

  比對2016年12月28日發布的《黑龍江省濕地名錄》,該地塊的水田和溝渠全部為濕地。比對杜蒙縣2016年9月7日縣政府呈報省畜牧獸醫局的基本(非基本)草原數據庫(杜政呈〔2016〕65號),7.86畝溝渠中,佔用草原面積526平方米。

  針對在濕地范圍內的7.65畝水田,將在合同2042年8月6日到期後退耕還濕,納入濕地管理,未開發水田部分不准再擴大開發面積。對於濕地內的7.85畝溝渠,責令好爾村民委員會於2018年6月30日前恢復濕地,納入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的相關規定,杜蒙縣草原管理站責令好爾村民委員會於2018年6月28日前將挖溝佔用草原526平方米,恢復植被,不予行政處罰。好爾村村民委員會已於2018年6月28日將挖溝佔用草原526平方米推平,播撒草籽,恢復植被。

  下一步,杜蒙縣林業和畜牧部門將加強監管,堅決杜絕違規開發開墾行為。

  (三)問責情況

  無。

  五十五、受理編號2260號:『龍泉湖水庫上游有幾千畝耕地,農民噴灑的農藥滲入水庫,污染水體,當地居民每次向相關部門反映後當地政府只是象征性地撿一些農藥瓶。舉報人要求徹底解決水體污染問題。』

  此案件已於第十五批第1543號、第二十批第2127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五十六、受理編號2261號:『舉報人對呼蘭區政府在政府網站和新浪網發布的關於受理編號304號信訪件辦理結果有異議,新聞稱『情況不屬實』,舉報人認為當地政府隱瞞事實,欺騙督察組,上報虛假信息。舉報人曾對水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超標嚴重,已經導致很多村民患病死亡。舉報人要求上級相關部門到實地查看,核實當地政府上報的信息。』

  此案件已於第六批第304號、第十七批第1820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五十七、受理編號2262號:『一是四豐山風景區內四豐小鎮,全鎮有1000多戶居民,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排放入英格吐河,最終流入松花江,污染江水。二是小鎮周邊有多家養殖戶,將畜禽屍體扔到樹林和荒地,污染環境。舉報人要求規范死畜處理方法。』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四豐山風景區內四豐小鎮,全鎮有1000多戶居民,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排放入英格吐河,最終流入松花江,污染江水。』)

  (一)基本情況

  佳木斯市四豐小鎮於2012年11月份建成並投入使用,總面積32萬平方米,共有27棟樓房,計1000餘戶居民,由園藝社區、四豐社區、花園屯、范家屯、四豐村部分村民組成。四豐小鎮周邊有一處村屯,即四豐村四豐屯,該屯總面積50000平方米,共400餘戶村民,有養殖戶71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四豐鄉政府協同區住建局、金鋒集團、物業辦到信訪反映的四豐小鎮化糞池處查看生活污水排放情況,經過與金鋒集團提供的四豐小鎮回遷安置小區管道平面布置圖進行比對,確定該區域的生活污水已接入到紅旗街市政排污管道大網,並沒有經化糞池直接排入到英格吐河內。隨後對英格吐河周邊進行了巡查,發現一處排水管道,該管道由金鋒集團施工修建,通過與污水外網平面圖進行比對,確定該管道用於地表水排放,其水流清澈,無異味。

  下一步要求四豐小鎮物業進一步強化管理,加強對生活污水排放監管。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小鎮周邊有多家養殖戶,將畜禽屍體扔到樹林和荒地,污染環境。舉報人要求規范死畜處理方法。』)

  (一)基本情況

  四豐小鎮於2012年11月份建成並投入使用,總面積32萬平方米,共有27棟樓房,計1000餘戶居民,由園藝社區、四豐社區、花園屯、范家屯、四豐村部分村民組成。四豐小鎮周邊有一處村屯,即四豐村四豐屯,該屯總面積50000平方米,共400餘戶村民,有養殖戶71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郊區四豐鄉政府與區畜牧局、村防疫員,來到四豐小鎮周邊進行現場調查。經調查,四豐小鎮周邊原有雞場三家,分別為丁志學養殖場、李永志養殖場、李鳳和養殖場。其中,丁志學養殖場、李永志養殖場在2012年經四豐鄉政府動員後已搬遷,李鳳和養殖場現已停止養殖生產,上述三家養殖場畜禽糞污污染源已不存在。經過進一步巡查,四豐小鎮一公裡半徑內四豐村有養殖戶71家,生豬存欄5501頭、蛋雞148000羽、鵪鶉45000只。通過詢問當地居民及村委會得知,該村曾發生過畜禽屍體隨意亂扔的現象,但通過區、鄉兩級的無害化處理宣傳,以及確定了固定存放點和定期清理機制,有效的控制住此類現象的發生,該機制已持續多年,發現畜禽屍體均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經過對周邊進一步踏查並走訪周邊住戶,發現在四豐小鎮北300米有一處自然形成約600平方米的垃圾點,由附近居民產生的日常生活垃圾隨意傾倒造成的,該處土地已被金鋒集團征佔。

  下一步工作,一是要求各村防疫員每天對本村周邊進行循環檢查,發現病死畜禽立即進行無害化處理,並責令各養殖場(戶)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一旦發現有亂扔病死畜禽造成環境污染的將按照規定進行處罰。二是要求金鋒集團對四豐小鎮北300米處的垃圾點進行集中清理,由四豐鄉政府派出人力物力進行支持,已於6月25日清理完畢。三是和城市環衛部門對接,將四豐小鎮環境衛生納入城市統一管理,實行垃圾轉運,徹底解決垃圾存放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五十八、受理編號2263號:『松花江街104號大鷹樓拐角處有一下水井口,井口被鐵板覆蓋,附近居民將生活垃圾和糞便倒在鐵板上,導致污水都流到松花江街道上,冬季此處垃圾成山。6月19日舉報人向督察組反映後,街道主任到現場,告知月末再處理,舉報人擔心督察組撤離黑龍江後,街道不予處理,要求督察組盡快解決此問題。』

  (一)基本情況

  信訪反映的地點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松花江街104號(與西大直街65-75號同一地址),俗稱『大鷹樓』。該樓始建於1902年,樓上3層,地下1層,屬保護建築。現有27戶居民居住,16戶門市商服。該樓原產權歸屬原黑龍江省二輕局(現黑龍江省二輕集體企業聯社),2008年,原黑龍江省二輕局采用競爭性出售樓房的方式,將該樓產權整體出售給訥河市瑞騰建材經銷處。2009年6月16日,訥河市瑞騰建材經銷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2011年9月6日,取得《土地使用權證》。2011年,經哈爾濱市房屋安全鑒定辦公室鑒定,此樓為C級危房。2017年4月,松花江街104號土地產權單位由訥河市瑞騰建材經銷處變更為黑龍江省藝術裝飾公司。經與該樓老居民了解,該樓在建樓時未建下水管線。此前為解決該樓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問題,松花江街道辦事處設置了一處下水井,但是後被黑龍江省藝術裝飾公司以其為土地產權單位為由將其堵死,並用鐵板覆蓋,每到冬季都會有結凍成堆情況,松花江街道辦事處對該處在冬季時進行圈圍,並隨時關注定時進行清理。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為解決此處居民無下水問題,同時考慮到該樓為歷史建築和C級危樓的特殊性,2012年夏天,松花江街道辦事處與產權單位及居民協商,在該樓院內建造一處排污池供居民使用,由松花江街道辦事處保潔人員負責日常清理,在遇到下水堵塞時負責清掏。在此期間,南崗區曾多次找過產權單位訥河市瑞騰建材經銷處協商安裝下排水等事項,均無果。

  2018年6月21日,南崗區城建局、南崗區城管局、松花江街道辦事處組成聯合調查組到現場實地踏查。決定采取三項整改措施:一是由區城管局負責清掏堵塞的下水管線;二是由松花江街道辦事處將『大鷹樓』樓內及院內的廢棄雜物進行徹底清理,以保持院內環境衛生良好;三是制作『保護環境』的宣傳板懸掛到居民樓內,以此提昇該樓居民保護環境、愛護庭院的主人翁意識;四是南崗區工作人員針對『大鷹樓』排污問題進行了現場勘查,決定為該樓安裝樓體立面外掛排水設施,在樓內走廊重建用於傾倒的污水池。松花江街道辦事處將會對該處立面外掛排水設施進行保溫處理,以防冬季出現凍結情況,並組織專人對該處進行實時監管,確保正常使用。

  目前,下水管線已經清掏完畢。樓內及院內的廢棄雜物已經清理完畢。安裝樓體立面外掛排水設施,在樓內走廊重建用於傾倒的污水池工作預計6月27日可完工,並由區城建局負責解決地下排污設施,預計7月10日前可完工。

  (三)問責情況

  無。

  五十九、受理編號2264號:『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嘉美小區二期鍋爐房煙囪冒黑煙,煤堆無苫蓋,產生揚塵污染問題,6月19日市環保局到現場調查處理,告知小區居民,物業已用苫布將煤堆苫蓋,市政府也承諾居民將小區供熱管線接入大唐電廠供熱大網,但至今未果。舉報人要求拆除兩臺鍋爐,並入大唐電廠供熱大網。』

  此案件已於第十九批第2034號、本批第2207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上報。

  六十、受理編號2265號:『舉報人反映中財雅典城小區內建醫院問題,目前醫院仍在施工建設中,要求相關部門下發正式文件,禁止在此處建醫院。』

  此案件已於第十七批第1807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六十一、受理編號2266號:『一是拉林鎮全鎮的供水管線均已老化,自來水被污染,舉報人要求改造供水管網。二是拉林鎮北大坑內的水被污染,臭氣熏天。舉報人懷疑有違法排放污水的情況,要求予以治理。』

  此案件已於第十三批第1278號案件進行了辦理,情況已報送。

  六十二、受理編號2267號:『吉祥村和黃河村之間,公路旁的大慶市鑫吉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期間鍋爐冒黑煙,嚴重污染環境,已持續4年。』

  (一)基本情況

  大慶市鑫吉唐食品有限公司位於林甸縣宏偉鄉吉祥村二屯,原名為林甸縣吉唐醬菜廠,2016年更為現名。該企業於2010年8月開工建設,2011年5月投入生產,主要產品是原味醬調配後分裝的成品,每天生產成品3噸左右。2010年9月7日,該企業年產1300噸醬菜項目環評文件獲得了林甸縣環保局審批(林建審〔2010〕7號),未驗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2日,林甸縣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胡東明、姚雷同林甸縣工信局副局長任立艷對大慶市鑫吉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企業以銷定產的方式組織生產,每月約生產10~15天,屬間歇性生產企業。現場檢查時,該企業處於停產狀態,生產車間正在維修。現有一臺1蒸噸/每小時燃煤鍋爐,配套建設了濕式除塵器。生產過程中有衝洗地面產生的污水,按照環評要求,污水排放至場外西側防滲池內,定期清掏,用車轉運至市政排水管網。

  6月25日,林甸縣環境保護局委托第三方大慶大公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該企業燃煤鍋爐煙氣進行監測。按照監測規范要求,工作壓強0.45兆帕,負荷達到75%,符合監測規范。監測結果滿足《鍋爐大氣污染排放標准》(GB13271-2014)規定的標准限值要求。

  下一步,針對未驗收問題,林甸縣環保局將依法進行處罰,要求企業盡快完成環保驗收,並加強對該企業的日常監管,監督該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問責情況

  無。

  六十三、受理編號2268號:『多年來,松北區政府及區行政執法局違法毀壞綠地、砍伐樹木、強佔耕地違章蓋樓,挖地下工程。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舉報人要求依法依規追究區政府及區行政執法局相關人員責任。』

  (一)基本情況

  2004年2月,國務院批准哈爾濱市設立松北區,將原道外區松北鎮、松浦鎮、萬寶鎮,原呼蘭區樂業鎮、對青山鎮等5鎮劃歸松北區管理。轄區面積736平方公裡,人口21萬人,規劃城區面積86平方公裡。隨著松北區開發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建成區規模不斷擴大,經濟社會步入快速發展的軌道,至2017年底,建成居住小區106個,引進各類項目1000餘個,常住人口增加至35萬人;松北區區域內哈爾濱科技創新城核心起步區全面建成,引進國內科技研發機構200餘家,地區生產總值達到204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收入達到18.8億元;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達到18,178元,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6,773元,年均增長10%左右。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松北區建區之初,按照省、市『一江居中、兩岸繁榮』的戰略部署,積極推進開發、建設和發展。在征地拆遷、開發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存在土地未批先征、工程未批先建等問題,時任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均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近年來,松北區委區政府深刻吸取教訓,依法依規征用土地和房屋。自2008年1月至2018年6月,松北區征用土地面積4,583.51萬平方米(國有土地約130萬平方米、集體土地約4,453.51萬平方米),其中包含耕地3,477.4萬平方米、林地15.59萬平方米;完成房屋征收面積約247.26萬平方米(國有土地上房屋28.6萬平方米,集體土地上房屋218.66萬平方米)。在房屋征收過程中,松北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8號)、《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2011年3月17日中紀辦〔2011〕8號)的有關規定,並結合自身實際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不斷總結集體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經驗,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以確保征收工作依法規范運行。2010年5月11日,印發了《關於印發〈松北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意見(試行)〉的通知》(哈松政發〔2010〕40號);2012年12月6日,印發了《松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松北區集體土地房屋認定和補償標准細則(試行)的通知》(哈松政辦發〔2012〕60號)。

  松北區建區以來一直保持對違法建設的高壓態勢,對於違法毀壞綠地、砍伐樹木、強佔耕地違章蓋樓等行為『零容忍』,違法建設發現一處,拆除一處。截至2018年5月,松北區行政執法局共拆除私建房屋、搶建大棚等各類違法違章建築2708處,面積247.2萬平方米。

  下一步,松北區將強化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強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根據實際,積極爭取省市支持,進一步完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關政策,盡可能采取實物安置的辦法,充分考慮農民生活需求,做好回遷安置工作;二是堅決查處違法違規建設問題。嚴格按照住建部《關於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意見》(建法〔2012〕99號)的要求,加強對建設項目的批後監管,對違法建設行為采取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厲打擊,維護法律尊嚴和規劃權威性;三是認真對待上訪群眾的訴求。堅持信訪聯席會議制度,不斷完善案件交辦、督辦制度。對於群眾訴求合理事項,認真辦理,及時解決問題;不合理的,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和說服工作。

  (三)問責情況

  無。

責任編輯: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