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不到位問題。堅決糾正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案不辦、久執不結、徇私枉法等問題。
二、解決司法行為不規范問題。嚴格規范司法行為,確保及時、准確公布各類案件信息和重特大案件辦理情況。案管大廳、控告申訴大廳接待工作規范有序;乾警的文書制作、證據審查、研判案情、釋法說理、軟件適用等辦案基本素能均得到顯著提高。
三、解決掃黑除惡力度不大問題。深入持久地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及時、依法、准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
四、解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不到位問題。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強化重大經濟犯罪集中專項打擊;開展與企業對接工作,對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健全矛盾風險定期分析研判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司法辦案對市場主體的不利影響。
五、解決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到位問題。員額檢察官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履職配套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
監督電話:82360350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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