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實現破解『執行難』工作的順利完成,牡丹江中院前期對符合執轉破條件的案件進行梳理,對涉及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償債能力的被申請執行企業法人通過移送破產審查,確保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的有效銜接。
6月29日,牡丹江中院對林口縣法院移送的40餘件執行轉破產審查案件進行登記立案,並於7月19日下午13點30分在牡丹江中院第三法庭公開舉行執行轉破產案件聽證會,聽取相關利害關系人意見。40餘件案件的共同被執行人為林口縣某農副產品有限責任公司,另涉及該公司的30餘件執行案件的申請執行人也參加了此次聽證會。
聽證會後,合議庭成員根據各方陳述意見結合法律法規,將對林口縣某農副產品有限責任公司是否符合破產清算條件進行合議,並作出是否受理執行轉破產的裁定。一旦裁定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則可以對該公司資產進行評估拍賣,並對價款按照債權分配方案進行分配,使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得以維護,將一次性化解70餘件執行案件的執行難題。
責任編輯:趙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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