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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壽縣委原書記封殿輝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2018-08-10 22:14:04 來源: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 作者:
日前,黑龍江省富錦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延壽縣委原書記封殿輝受賄案,對被告人封殿輝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封殿輝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經審理查明:
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封殿輝在任延壽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昇、工作調整、就業安排、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511萬元、美元35萬元。
富錦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封殿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鑒於封殿輝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具有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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