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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6位『豬老板』被拘留 把豬養的臭氣衝天熏慘居民
2018-08-13 14:04:55 來源:東北網  作者:王建春 王賀男 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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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8月13日訊 (王建春 王賀男 記者包海多) 『我養豬場衝洗糞便的污水直排坑裡,確實造成環境污染,但沒想到竟違法被拘留。』面對執法民警,手持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鐵鋒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8月7日,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鐵鋒分局會同鐵鋒區環保部門依法查處6起養殖戶違法排放污染物案件,行政拘留6名涉案人員。

  7月7日,有群眾陸續向齊齊哈爾鐵峰區環保局舉報:鐵鋒區盧屯村有幾家養豬場肆意排放污水,污染環境,影響周邊村民正常生活。區環保局開展初查取證後,於8月8日將案件移送至齊齊哈爾鐵鋒警方。

  接到移交的案件後,鐵鋒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鐵鋒派出所聯合鐵鋒區環境保護局趕赴涉案地點鐵鋒區盧屯村,依法將李某、郭某等6人傳喚到鐵鋒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李某、郭某等6人對各自養豬場在沒有任何排污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向外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經調查,這6家養豬場,條件極差,沒有任何排污處理設施,污水橫流,臭氣熏天,居民飲用水受到極大污染,養豬場通過自建的滲坑向豬場外排放糞便污水。周圍百姓的身心健康受到極大侵害,生活環境受到嚴重影響。從幾裡外便能感受到強烈的刺鼻氣味,令人惡心,豬場的糞便污水都排往坑裡,糞便散發的臭味連過往行人都難以忍受。

  8月7日,鐵鋒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二項之規定,依法對李某、郭某等6人分別對其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根據《環境保護法》規定,對企業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非法排污,被環保部門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違法責任人作出行政拘留處罰。同時,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積極舉報相關違法線索,合力懲治污染,還碧水藍天。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