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11日訊 消火栓被遮擋、消防連廊被封閉,誰來管?有沒有處罰?生活報連日關注居民小區消防安全隱患,生活報官方微信後臺經常有讀者留言提出疑問。11日記者從哈市消防部門獲悉,哈爾濱消防支隊指導制定《關於加強居民小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各區縣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聯合印發。該通告即日起將陸續在全市居民小區內張貼,業主私自封閉消防連廊、遮擋消火栓等行為,將被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拒不整改將被強制清除、拆除。
通告要求:
◎居民應自行消除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連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違法行為。不能整改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拒不整改的將予以強制清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對於居民自行封閉消防連廊、堵塞佔用消防車道等違法建設行為,將協調相關部門一律予以清理拆除。
◎居民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設施、器材,違者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居民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違者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予以強制清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及時勸阻和制止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對居民進行通告,消除火災隱患。
通告提出,凡發現上述隱患問題,應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有關部門將依法實施處罰。
哈市消防部門還同時發布了《關於加強單位場所火災防范的通告》,要求各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立即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公民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積極撥打『96119』舉報電話或者通過有效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對違反通告內的行為,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采取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