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9日訊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馬上到來,18日,由市政府新聞辦組織的『2018年佳木斯市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攻堅戰新聞發布會』在市環保局召開。
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秸稈露天焚燒問題關乎社會穩定和居民生產生活,影響空氣環境質量改善,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將每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翌年3月10日至5月15日定為秸稈露天焚燒禁燒期,並建立了市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委常委、副市長孫希平任總召集人,市委常委、副市長朱逸廷和副市長沈濱任副總召集人,成員包括市委、市政府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重大事項決策、相關政策制定及各縣(市)區監督管理工作等。
同時我市建立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網格化管理體系與獎懲問責制度,將網格從市級行政區域開始向下至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分為四級,責任到人、管理到位、執法規范、高效運轉,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明確主體責任、具體目標任務,對於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工作制度未建立和落實不到位的、禁燒期間出現焚燒火點的,依據禁燒期間內及重污染天氣或重大活動時期火點數量多少給予有關人員相應處分,嚴重的撤職處理。此外,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佳木斯市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目標管理責任書》,並成立由發改委、工信委、環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監局、農委、林業局等部門分別牽頭的督導組分片開展督查,出現『第一火點』的將根據《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獎懲暫行規定》由省財政直接扣撥相關縣(市)區資金50萬元,再出現火點的按每個火點30萬元扣撥。
據了解,今年的督查工作將分為工作督導和現場督查兩個階段,采取『市級聯動、全面覆蓋、包片負責、各司其職』的方式,組織督查小組直插田間地頭,緊盯『第一把火』,發現秸稈焚燒現象即視為一個火點,拍照攝像固定證據,見煙就查、見火就滅,並對各督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及公開曝光。同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違者依法處以500至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他人造成人身、交通、火災等安全事故的依法交由司法機關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