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22日訊 為妥善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統稱老農保)遺留問題,健全我省覆蓋城鄉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我省決定在全省啟動老農保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工作。這是21日,生活報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的。
制度銜接人員范圍:
凡具有老農保參保登記手續並履行個人繳費義務,且未參加企業職工、機關事業等基本養老保險的老農保參保人員。
個人賬戶合並時間:
2012年7月1日為老農保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時點。即:老農保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時間。
個人賬戶咋合並:
1、2012年7月1日前,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待遇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辦理參保手續後,老農保個人賬戶餘額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老農保待遇予以保留,並可疊加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2、2012年7月1日前,未滿60周歲已領取老農保待遇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辦理參保手續後,老農保個人賬戶餘額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繼續領取原老農保待遇。如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達到領取待遇條件時,可疊加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2012年7月1日前,未滿60周歲且未領取老農保待遇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辦理參保手續後,老農保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達到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老農保關系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同一統籌區域的老農保參保人員,應將老農保關系轉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按本通知辦理銜接。也可本人自願辦理老農保退保手續。
5、投保了婚齡險的夫妻,其一次性繳納的婚齡保險費,暫不並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金保工程』信息系統中單獨記錄信息,待達到兌現待遇年限時,再根據參保人員實際情況分類處理。
6、不符合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或者不願意轉入的,可辦理老農保退保手續。
7、辦理老農保退保手續人員,未領取老農保待遇的,退還老農保個人賬戶本息;已領取老農保待遇的,退還老農保個人賬戶餘額。同時,解除老農保關系。
8、對目前失聯,個人信息無法采集核實的老農保參保人員,各經辦機構單獨建檔登記,其繳納的老農保保費存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待與本人聯系,參保繳費信息核實無誤後,視參保人的實際情況,按制度銜接相關政
策辦理。
個人賬戶咋計息:
老農保個人賬戶計息標准,從1992年至制度銜接時點,按照原國家和省老農保計息規定執行;賬戶合並後,轉入的老農保個人賬戶儲存額,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後的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資助,一並按照國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息規定執行。退保人員個人賬戶計息時間截止到辦理退保手續的上月。
待遇領取標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標准,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計算:
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領取額=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領取額+城鄉居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領取額=中央財政基礎養老金月領取額+地方財政基礎養老金月領取額;
城鄉居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城鄉居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可以依法繼承;
城鄉居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轉入的老農保個人賬戶儲存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地方財政補助+集體補助及其他資助+個人賬戶記賬利息。
2、凡參加老農保的義務兵險,同時又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獲一、二、三等功的人員,計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時,老農保個人賬戶儲存額按所獲不同榮譽,分別乘以系數1.3、1.2、1.1。
老農保與城鄉老保基金合並
1、省級運營的老農保基金,包括本金和按規定個人賬戶記賬利息,全部返還老農保統籌地區各經辦機構賬戶進行清算,用於發放老農保待遇、辦理退保手續。各地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的基礎上,做好老農保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工作。發放老農保待遇和退保費用,不得使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清算後結餘的老農保基金全部並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2、各地在老農保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合並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基金監管有關規定,強化資金劃轉流程監控,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合並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和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確保基金安全運行。
3、老農保基金並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務於2018年1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