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1日訊(記者 莊園)10月2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處了解到,10月17日下午,松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就藍籌電力出租汽車有限公司訴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收回出租汽車經營權行政訴訟案件當庭宣判,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勝訴。
據了解,2018年5月25日15時,藍籌電力公司黑ATQ571號車駕駛員韓波駕駛車輛(空車)行駛到鐵路街與滿洲裡街口附近,乘客徐某妻子被韓波以要加氣為由拒載。隨後又行駛到徐某身邊,與徐某交流後仍然沒有停車。徐某跟車跑後被車輛甩下摔倒並被車拖行,造成徐某腿部、臀部、手臂、臉部擦傷,一顆牙齒脫落。出租車司機韓波沒有停車,直接離開了現場。韓波投案自首後,南崗公安分局依法對涉嫌故意傷害的違法嫌疑人韓波,處以行政拘留7天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7月2日,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管理處正式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鑒於藍籌電力公司駕駛員韓波在營運中拖行乘客,致乘客多處受傷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並對哈爾濱市出租汽車行業形象和城市形象均造成重大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據《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款,收回違法行為涉及的藍籌電力公司出租汽車經營權,吊銷其《出租汽車經營權證》。藍籌電力公司不服上訴行政處罰決定,並向松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成為哈爾濱市第一起就收回經營權產生的行政訴訟案件。
首例收回出租汽車經營權案件的宣判使得交通部門對出租汽車營運中出現服務質量問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獲得了法律支持,對哈爾濱市出租汽車行業的發展意義重大。將有利於督促廣大出租汽車企業和經營者,加強對企業員工和所屬駕駛員的選用、管理和教育,徹底改變出租汽車企業和經營者只注重經濟效益,忽視對駕駛員管理和教育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