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181016085400028』通過『百湖民聲』大慶市網絡問政平臺進行問政:
大慶市最低生活保障費是多少?在網上看到一條新聞是從2018年1月1日每人每月720元,想問問大慶是這樣執行的嗎?
市民政局回復如下:
按照《大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提高大慶市城鄉低保標准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准的通知》(慶政辦規〔2017〕15號)要求,『從2017年1月1日起,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高到588元/人月;讓胡路區、龍鳳區、紅崗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高到4104元/人年,大同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提高到3780元/人年。』以上標准為大慶市市區現行的低保標准。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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