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5日訊(記者 周秘)隨著『雙十一』的臨近,各電商平臺的打折促銷活動層出不窮,迎來消費購物高峰期。為引導廣大消費者在『雙十一』購物高峰時段理性購物、合理消費,規避《電子商務法》實施前夕的網絡購物風險,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向全市廣大消費者發布消費警示,購物需謹慎,謹防消費陷阱,依法理性維權。
一、要選擇正規信譽度高的平臺購物
消費者網購時要盡量選擇大型、正規購物網站購物,或優先選擇大型網絡交易平臺上的自營店鋪或品牌旗艦店,從信譽度、成交記錄、評價詳情等多方面對賣家信譽進行評估,從而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購物風險。『海外代購』有可能是國內更換包裝後再由『海外』寄回,價格較低的商品應慎重購買。同時,要選擇安全可靠的付款方式,不要輕易使用第三方給出的非所需商品鏈接,也不要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切忌還未收到貨就直接給對方付款。
二、要注意『花樣』宣傳裡的消費陷阱
網絡市場開展集中促銷時,商家往往會在商品宣傳中利用虛假、不實或引人誤解的內容來誤導消費者,消費者應看清該商品的詳細信息,了解清楚促銷活動的細則,並注意留存促銷活動的截圖和商家做出承諾的截圖等資料。對於網上價格與實體店價格過於懸殊的商品,或者宣稱優惠但未按規定明確優惠時限等條件的,不要盲從輕信,更不要被所謂的打折讓利所誘惑。
三、要充分考慮快遞物流服務因素。
為避免商家搞活動當天交易量猛增、物流壓力引發的包裹滯留問題,消費者網購時,要注意避開交易高峰。對於貴重易碎的商品,消費者務必驗貨後再簽收,避免維權『有理無據』。購買食品時,消費者要充分考慮由於節日交易量增多、物流公司發貨延遲,造成收貨延時、食品腐爛變質等因素,下單前一定要注意食品保質期,充分考慮快遞因素。
四、要保留相關憑證及時維護自身權益。
為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購物時,應注意保存相關商品規格、型號、功能和價格等信息頁面、商品交易(訂單)頁面,並保存好網購聊天記錄、購物發票、物流取貨單等憑證。若無法與商家達成一致,建議先行申請退款並及時通過電商企業平臺實施維權投訴;如未能及時解決糾紛,可向相關網站網店轄區消費者協會或12315進行維權投訴。
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業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的施行,有利於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