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2日訊(記者 佘雨桐 趙紅星) 哈爾濱老人楊某生前立下遺囑將名下的一套房產繼承給現任妻子夏某,並已進行公證,但在他去世後其大女兒楊麗獨佔該房近4年,遲遲不搬。21日,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被霸佔的房產進行了強制遷出。

大女兒楊麗是楊某與第一任妻子所生,二女兒楊蘭是與第二任妻子所生,第三任老伴夏某與楊某是在2009年結的婚。2014年2月18日,楊某因突發疾病死亡。其大女兒楊麗以其父親楊某生前已做安排、支付醫療費用等為由,掌控了楊某位於松北的一處房產、車輛、公積金、存款、喪葬撫恤金等全部遺產。

楊某的小女兒楊蘭以楊麗侵害了其合法繼承權,將繼母夏某與楊麗起訴至道裡區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對其父楊某財產進行分割。
繼母夏某同意對楊某遺留財產依法繼承,要求依法確認位於松北區房產依公證遺囑繼承歸其所有,並要求楊麗從該房產遷出。
2014年3月,道裡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楊麗、楊蘭各自應分得住房公積金3403.03元,夏某應分得9665.10元;楊某生前名下轎車的一半所有權歸夏某所有,其餘部分由楊麗、楊蘭、夏某各享有此車三份之一的所有權;楊某生前存款,除去楊麗處理楊某的喪事支付各款項,楊麗應返給楊蘭存款4259.26元、夏某存款17037.05元。
因楊某名下位於松北區房產歸夏某所有,被人楊麗與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從該房遷出,自行解決住處。被告人楊麗不服判決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5年12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在法院下達裁決書後,楊麗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履行法律裁決,遲遲不從松北區該處房產搬出。2018年6月,夏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多次通知被執行人楊麗限期遷出,並在門上張貼遷出公告,被執行人均不配合遷出。
11月21日上午,道裡區法院執行乾警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統一指揮下,出動執行乾警10餘人,警車4臺到達松北區楊麗所在的房產實施強制遷出。
執行乾警與辦案法官到達執行現場後,辦案法官敲門表明身份與來意,可屋內一直無人應答,在公證處和派出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開鎖人員開鎖進入房屋。執行小組進入房內發現,室內滿是垃圾,房間門均已被破壞拆除,牆體多處漏洞,破壞嚴重。執行法官將房屋現場交付於申請人夏某,對於被執行人的惡意破壞行為,將在後續工作采取懲罰措施。(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