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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醫大一院等5家醫院定為省級緊急醫療救治定點醫院
2018-12-10 09:43:09 來源:黑龍江晨報  作者:高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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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2月10日訊 9日記者從省衛健委了解到,為保障在職公安民警、輔警、公安院校學警(以下統稱『公安民警』)傷病後得到及時有效救治。目前我省已確定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等5家醫院作為省級緊急醫療救治定點醫院,並為其開通綠色通道,因公負傷或急危重癥可憑證件先治療後繳費。

  5家醫院確定為省裡定點醫院

  省衛健委近日下發《關於加強公安民警緊急醫療救治工作的通知》,省衛生健康委與省公安廳確定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黑龍江省醫院和哈爾濱市第五醫院為省級緊急醫療救治定點醫院,負責省內急危重癥公安民警診療工作。

  各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公安部門,分別確定市、縣級緊急醫療救治定點醫院,並確定各定點醫院聯系人和聯系電話,遇有變動及時調整更新,保障醫療救治工作便捷暢通。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應將轄區確定定點救治醫院名單和聯系人相關信息分別抄報省衛生健康委和省公安廳。

  建立因公負傷和急危重癥綠色通道

  各級定點醫院要建立因公負傷和急危重癥就診公安民警緊急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公安民警憑《人民警察證》、輔警和學警憑相關證明或經公安政工部門協調,進入優先服務流程,實施先救治後繳費,提高救治效率。公安民警因公負傷醫療費用按照財政部、公安部《關於公安民警因公負傷醫療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跨區域醫療和血站需做好保障

  對公安民警因公負傷,當地救治能力不足的,醫療機構應做好需轉外地治療傷病公安民警轉診工作,確保救治工作及時性和延續性。情況特別危急或不宜轉診的,應當協調外地專家會診,或采取遠程會診方式實施救治。做好應急保障,各級急救中心(站)和中心血站(庫)要做好公安民警緊急醫療救治應急保障工作。各急救中心(站)負責做好院前急救和轉運工作,加強與定點醫院溝通銜接,確保救治信息通暢。各中心血站(庫)要做好血液應急儲備,保障救治需要時的血液供應。

  各級醫療機構要定期組織專家為轄區公安民警開展各類健康教育和急救培訓,必要時可組織醫療專家組為執行重大安全保衛任務的公安民警和長期堅守基層一線和艱苦偏遠地區的公安民警提供送醫上門服務。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