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3日訊(記者 張璐)日前,綏化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安達市房屋征收和補償辦公室工作人員潘鴻泉違規開具非回遷證明問題。2014年1月,潘鴻泉負責安達市金點國際小區項目區塊房屋征收工作期間,在不了解該項目在建房屋構造及門牌編號的情況下,為回遷房屋開具了非回遷房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憑借此證明進行房屋預告登記後,向某小額貸款公司抵押貸款1000萬元,後因抵押貸款房屋屬回遷房屋導致該筆貸款無法收回。2018年8月,潘鴻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海倫市東風鎮鄉建助理王勤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4年7月和2015年4月,王勤審核東風鎮邊井村和雙音村報送的45戶泥草房改造農戶名單,在未按要求篩選和實地核查情況下直接將名單上報海倫市住建局,致使泥草房改造專項資金38.25萬元被套取。2018年7月,王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蘭西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劉嘯東、民警宋振宇工作敷衍應付問題。2017年3月,劉嘯東和宋振宇在處理交通事故期間,因駕駛員姜某傷勢過重轉院救治,便委托120急救車司機找醫生幫忙給其采血,未按規定到醫院監督采血,導致對姜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因采血量不足無法進行。2018年4月,劉嘯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宋振宇受到記過處分。
慶安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鄭雅夫工作懈怠問題。2015年1月,鄭雅夫受理並辦理對某信訪事項行政復查工作中,未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給信訪人出具《信訪事項復查意見書》,只口頭告之信訪人復查意見內容,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3月,鄭雅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望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王曉龍工作走過場問題。2015年和2016年,時任望奎縣扶貧辦主任王曉龍組織實施東昇鄉恭四村、恭六鄉乾二村等6個新修鄉村水泥路扶貧項目建設期間,對工程實施缺乏有效監管致使工程進展緩慢,組織工程驗收走過場,未到現場參與驗收就代表建設單位簽字蓋章驗收合格,後審計部門發現該工程存在10處不達標問題。2018年2月,王曉龍受到警告處分。
明水縣公安局育新派出所民警吳宇倫違規接警處警問題。2015年8月5日,王某報案稱其在一洗車行被冷某等人毆打,吳宇倫接待報案人未按規定將報案內容錄入辦案系統進行受案和審批,只對王某進行詢問後直接出警,並在未查清案件事實的情況下主持民事調解,且未留存接警處警記錄。2016年9月,綏化市公安局對該案件重新調查,後王某、冷某因犯聚眾斗毆罪被判處刑罰。2018年9月,吳宇倫受到記過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