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0日訊(記者 佘雨桐)按照哈爾濱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部署,20日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南崗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組織同性賣淫、敲詐勒索、搶劫涉惡勢力犯罪團伙5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王某等人均獲刑六年至二十年,並處罰金。

王某、邵某、崔某、張某伙同丁某(另案處理),利用網絡尋找男性同性戀人員,在介紹同性人員賣淫後,利用同性嫖娼人員不敢、不願報警的心理,敲詐勒索錢財。王某等人形成分工明確、成員固定、以王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中王某負責通過同性戀網站聯系同性戀人員、出資開房、收取和分配贓款等,為該集團的組織者;崔某、丁某負責與同性人員發生性關系;邵某、張某負責在崔某或丁某與同性人員發生性關系後進行敲詐勒索。所得贓款由張某分得10%,其餘90%贓款由王某、邵某、崔某或丁某均分。
自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7月10日,王某等人有分有合,先後對高某某等21名被害人實施敲詐勒索。在實施敲詐勒索的過程中,王某等人先後對李某某等3名被害人實施搶劫。為實施敲詐勒索、搶劫犯罪,王某通過同性交友網站先後聯系8名同性戀人員,介紹崔某、丁某到指定地點賣淫8次。
南崗區法院經審理,依法以搶劫罪、犯敲詐勒索罪、介紹賣淫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依法以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判處邵某、崔某、張某、丁某十五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人民幣十三萬元至七萬元不等罰金。責令5名被告人退賠違法所得給相應被害人。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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