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0日訊(記者 佘雨桐) 12月20日,按照哈爾濱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部署,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南崗區法院、方正縣法院2個基層法院對7件惡勢力犯罪案件的30名被告人同步進行了公開宣判,30名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二十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罰金等附加刑。
據了解,此次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哈爾濱市組織的第四批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公開宣判,公開宣判的7件案件涉及:介紹同性人員賣淫,並在賣淫後對嫖娼人員大肆進行敲詐勒索犯罪、搶劫犯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未經批准,強拿硬要非法收取所謂『管理費』,多次進行尋釁滋事犯罪的市霸;有濫用職權,擅自對違章車輛降低處罰幅度,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借機強迫貨運車輛車主購買商品,多次實施強迫交易犯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還有勾結在一起,專門尋找外地違法營運車輛實施敲詐勒索的惡勢力團伙。
2018年7月6日、10月25日、11月28日,哈爾濱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分三個批次,對3件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和24件惡勢力犯罪案件、207名被告人,進行了集中開庭公開宣判。12月20日,又在2個基層法院,對7起惡勢力犯罪案件、30名被告人進行第四批集中公開宣判。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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