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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為8%
2018-12-22 09:32:04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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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生活報12月22日訊 『我們關心個人繳費的比例是多少?』『像年終一次性獎金是否也納入繳費基數』……21日,針對市民詢問的一些涉及參保繳費比例、繳費基數等問題,哈爾濱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局相關人員對此進行了詳細解答。

  問: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比例是如何確定的?

  答:機關事業單位要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繳費比例為20%。

  問: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有封頂保底限制嗎?

  答: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8%,按月繳費,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問: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的高出30%部分是否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的高出30%部分應作為績效工資納入繳費工資基數。

  問: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中的教師和護士基本工資提高10%部分是否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答: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中的教師和護士基本工資提高10%部分應納入繳費工資基數。

  問: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如何確定?

  答:目前,國家未出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細則,暫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認定視同繳費年限。計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視同繳費年限時,2014年10月1日以前工作經歷中,符合參保登記范圍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且離開單位是經過組織批准辭職、調動、考錄等情況的,其在編期間視同繳費年限,以落編和減編日期為准。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