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27日訊 哈爾濱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27日召開,《哈爾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
《條例修正案(草案)》提出,『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除歷史建築以外的危舊房屋倒塌或者瀕臨倒塌,可以進行改建復建和翻建。』
為加強中央大街和道外傳統商市歷史街區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針對性的特別保護內容,提出『修繕和裝飾中央大街歷史文化街區內的沿街建築,嚴格遵循歐式建築的尺度、比例關系,符合有關質量標准。』『中央大街、靖宇街兩側沿街歷史建築牌匾裝飾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立面總面積的5%,其它建築牌匾裝飾總面積不得超過該立面總面積的8%。』等等。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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