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7日訊 近日,我省發布《省直醫保就醫結算服務指南(2019)》,涉及省直醫保參保人員急診、轉診轉院、特殊疾病、特殊治療等多方面信息。很多讀者就醫保卡在門診、住院如何使用,門診特殊疾病的費用怎樣結算等問題進行諮詢,省醫保部門工作人員就參保人員關心的十個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1在門診怎樣用醫保卡?
解答:醫保卡是代表我們個人的保障待遇身份和標志,只需本人使用。當我們到門診(定點醫院的門診)就醫時要出示醫保卡,就醫結算時可用卡進行結算。
2住院怎樣用醫保卡?怎樣報銷?結算完後怎樣把錢打到醫保卡內?
解答:當我們在門診就醫後,醫生需要我們住院治療的(符合住院條件的),我們將醫保卡壓在住院處或所住的科室(同時交押金2000元),以便醫院核對和出院後進行結算。結算時,需我們拿的由醫院墊付,最後我們和醫院進行結算,需個人自負的從押金扣除或另交費用,然後醫院打結算單和醫保收據。不存在錢打到醫保卡內的問題。
3醫療照顧人員享受什麼待遇?
解答:醫療照顧人員指副廳以上的人員,其在門診超過一定的費用及住院住高間病房及結算後的合理醫療費用;門診慢性病的待遇支付;門診三個治療的待遇支付等,均有相關政策。
提示:醫用材料須個人承擔的部分;目錄外的藥品、診療部分、特需醫療服務等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4急診的界定范圍是什麼?
解答:參保人員在非定點即旅游、出差、探親、考察等在外地發生的一是慢性疾病突然發作的;二是突然出現的疾病急性癥狀。
5門診特殊疾病新增人員到藥店怎樣使用醫保卡?
解答:參保人員門診特殊疾病認定後到所有定點的門診和定點的藥店均可進行就醫、購藥。持門診特病就醫手冊和醫保卡,直接刷卡結算即可。
6門診特殊治療怎樣界定?
解答:門診特殊治療是指不再住院治療的,但需要繼續門診進行的腫瘤放化療、免疫治療用藥、激素治療用藥;尿毒癥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腎移植的術後抗排異用藥。
7患小病是住院還是到門診?
涉及到多少起付金?住院押金交多少?
解答:參保人員有小病的如感冒,可用卡在門診或藥店進行,不需要住院。住院是要符合住院條件的,並不允許掛床或點完就走等情況,一旦查出將全部拒付。
醫療保險是圍繞三項目錄進行和醫院的管理及參保人員的結算,即藥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三項目錄還分甲類(全部支付)、乙類(部分支付)、丙類(不予支付)。參保人員在住院期間當醫生用乙類和目錄外時須征求參保患者意見並簽字同意後方可使用。
住院時暫交的2000元押金一是支付目錄外的醫療服務項目,二是支付醫保合理費用中個人最後承擔的部分(如住院時的門檻費即起付金費公務員補助後的必須個人承擔的費用、合理費用中公務員補助後個人要擔的費用),多退少補。
8醫保卡的錢是怎麼劃入的?
解答:參保人員的醫保卡形成:醫療保險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個人每月扣除的2%和單位上繳的7.5%裡的30%全部劃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每月劃入退休人員賬戶裡的資金是上年平均工資的5%。其餘資金(報銷的醫療費用等)不能打到醫保卡裡。
9門診特殊疾病的費用怎樣結算?
解答:在哈爾濱市門診特殊疾病參保人員在門診和藥店檢查、治療、購藥所發生的費用直接刷卡結算,只需交納自己應負擔的費用。辦理短期異地安置的參保人員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檢查、治療、購藥所發生的費用需現金墊付,再回省醫保局手工核銷。
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定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自付,不足定額按實際發生額結算。參保人員當年發生的費用,不足定額節餘部分不能結轉下一年繼續使用。
參保人員在一年發生的定額5000元內的審核合理醫療費用由統籌金支付80%。有公務員補助的單位個人自付的20%的部分一般人員補助85%醫療照顧人員補助90%。
審核合理的醫療費用是指:
(1)對癥治療發生的費用,非對癥治療的費用不計入門診特殊疾病合理費用。
(2)診療目錄和藥品目錄中的項目,自費項目(如掛號費)、藥品目錄外的藥品不計入門診特殊疾病合理費用。
(3)對癥治療使用的乙類藥品和乙類診療中自付的部分不計入門診特殊疾病合理醫療費用。
(4)違規購藥檢查、超量購藥,重復檢查的費用不計入門診特殊疾病合理醫療費用。
(5)同一張處方甲乙類藥品混開,無法分別計費的統一按乙類處理。
10門診特殊疾病的申報時間?
解答:每年12月1日-31日(節假日除外)參保人員將上一年度12月1日到本年度11月30日的時間段內的處方、票據、及《門診特殊疾病處方封皮》、 《門診特殊疾病申報明細》填好後交給本單位代辦員,再由單位代辦員將本單位全體人員的費用統一上報到省醫保局。省醫保局不接待個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