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7日訊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組建退役軍人管理保障機構,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2018年12月21日,大慶市機構改革首個新組建單位——退役軍人事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志著大慶市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工作翻開了嶄新的一頁。
新機構承載新使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開門』第一事,便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相關部署,更好地服務於廣大退役軍人和優撫對象,全面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標是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並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為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夯實軍人軍屬服務保障工作奠定基礎。
信息采集對象為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服務管理的所有相關人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軍隊轉業乾部;退役士兵;軍隊離休退休乾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殘疾軍人;享受國家撫恤的傷殘民兵民工;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的內容主要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療、住房、撫恤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社區等地設立的集中采集點申報信息,並在填報完成後簽字確認。申報時,需攜帶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身份證;戶口本;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相關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等相關證件;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立功受獎證件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希望大慶市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給予大力支持,積極配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個人申報,以確保信息采集工作圓滿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