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2月15日訊 截至目前,哈爾濱市已有300個村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全市范圍清產核資工作基本完成。10月底前,哈市所有行政村將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任務,有效建立起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或經濟合作社。
據介紹,哈市將對集體經營性資產較多的村,在清產核資、成員身份確認基礎上,將集體資產量化到成員名下,實現『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今後成員按照股份獲得集體收益。至於此類村設不設集體股、設多少集體股,將充分尊重群眾意見,確要設集體股的,比例不得超過股金總額的30%。對集體經營性資產較少或沒有的村,將在清產核資、成員身份確認的基礎上,將集體資產以份額形式量化到成員名下,實現集體資產按份所有,今後成員按照份額獲得集體收益,此類村不需設集體股。
據了解,哈市還將豐富集體資產抵押融資形式,探索辦理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具體辦法,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搭建股權融資平臺;建立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和繼承機制,指導集體經濟組織制定股份有償退出和繼承的具體辦法,重點探索有償退出的條件和程序,明確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繼承股份的規則;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堅持政府主導、公益方向,著力建設信息發布、法律諮詢等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及時與省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互聯互通,促進資源更大范圍流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此外,哈市還將加大財政、土地、金融、稅費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足資產、資源、區位等條件,因地制宜探索資源開發型、資產盤活型、鄉村旅游型、農業生產型、聯合發展型等多種發展形式,不斷壯大集體經濟實力。而對集體『三資』管理混亂的村,各區縣將抓緊進行專項治理,做到改革與治理同步進行、同步完成,為新集體經濟組織組建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