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2日訊(記者 包海多)2月16日,齊齊哈爾市泰來縣湯池鎮居民李某先後7次撥打泰來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警電話,並對接線民警進行辱罵。
事後,李某被公安機關找到,李某稱當日自己酒後無聊,便撥打110報警電話,只是想找人說說話,沒想到觸犯了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李某的上述行為屬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現李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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