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2日訊(記者 佘雨桐)22日,記者從大慶市委政法委獲悉,為有力有效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大慶市參加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一線執法乾警或到各級掃黑辦工作的乾部,工作表現特別優秀的可獲破格提拔。在押人員(家屬)舉報、檢舉黑惡犯罪及『保護傘』線索的,經查證屬實的,可獲減刑和獎金獎勵。
據了解,日前,大慶市委政法委、市委組織部聯合下發《關於對掃黑除惡乾部使用激勵保障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參加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一線執法乾警或到各級掃黑辦工作的乾部,與原單位其他乾部擁有同等的職務、職級晉昇機會。工作表現優秀的,一般應納入後備乾部動態管理,已是後備乾部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經考核德纔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乾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職級晉昇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特別優秀的按程序報經批准後可破格提拔。
此外,為充分調動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羈押場所在押人員(家屬)舉報、檢舉黑惡犯罪及『保護傘』線索的積極性,大慶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開展在押人員檢舉、揭發涉黑涉惡及『保護傘』線索專項行動。
對於舉報、檢舉涉黑案件、重大涉惡案件及『保護傘』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節認定為立功或重大立功;對於未決犯,人民法院在量刑時可減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可減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對於已決犯,可不受減刑起始時間、間隔時間、減刑幅度限制,予以減刑。
對於舉報、檢舉涉惡案件或者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節認定為立功;對於未決犯,人民法院在量刑時可減少基准刑的20%;對於已決犯,予以減刑。
對於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根據本人現實表現,可酌情予以減期。
據悉,除上述立功獎勵外,根據《黑龍江省黑惡犯罪及『保護傘』線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可視情況予以最高人民幣8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