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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禁止利用三輪摩托車從事客運經營活動 違反規定罰款五千元
2019-02-24 15:19:33 來源:東北網  作者:張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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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2月24日訊(記者 張雋珊)記者24日從哈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查處三輪摩托車非法客運暫行規定》已經在2019年1月23日經過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哈爾濱市將禁止利用三輪摩托車從事客運經營活動,違反規定將被相關部門處以五千元罰款。

  《規定》明確哈爾濱市市區四環路圍合區域(含四環路)、松浦鎮四環外區域、利民開發區、哈爾濱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平房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內,查處利用三輪摩托車從事客運經營行為的,適用本規定。三輪摩托車具體類型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同時,哈爾濱市禁止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准的三輪摩托車。禁止利用三輪摩托車從事客運經營活動,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道路檢查,並將現場檢查材料移送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由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五千元罰款。

  此外,《規定》提出,應當加大對相關特殊困難人群生活的保障力度,積極創造再就業條件,對退出三輪摩托車非法客運且符合規定的生活困難人員,應當予以幫扶和救助。

責任編輯:姜繼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