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7日訊(吳凡 記者 陳南竹)近期,哈市交警部門針對違法上道的港田車、摩托車、超標電動車打出連續組合重拳,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治理,期間,除對涉及到的無牌、無證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罰外,對於在執勤、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妨害、阻礙公務行為,也同樣依法從嚴追究。在近一周時間裡,就已先後有4人因阻礙公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
圍觀男子無故糾纏、推搡、辱罵執法交警被行拘5天
2月22日10時40分許,交警道外大隊民警巡查至道外區南勛街與南九道街交叉路口時,發現有港田車在此停放等客,因車輛未懸掛牌照,且駕駛人無法出示有效證件,遂告知將依法滯留車輛。駕駛人起初不配合工作,只顧打電話聯系人,民警隨即當場制止並予以警告,其他多數圍觀群眾也勸說駕駛人先配合工作再說,後駕駛人下車接受處罰。但期間,一名圍觀行人曹某卻在民警執法過程中對其無故糾纏,並推搡辱罵民警,結果被執勤民警當場控制,因涉嫌阻礙公務,該人隨後被帶至轄區派出所。經詢問曹某,發現其與駕駛人並不認識,後辦案民警在核查確認當事人曹某相關違法事實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依法處以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女子『軟暴力』拒絕扣車 反換來5天行拘
2月24日,交警呼蘭大隊、呼蘭分局巡防大隊、呼蘭交通局聯合在呼蘭城區連續開展港田、電動三輪車專項治理,10點30許,在呼蘭城區四副食燈崗西側老道外砂鍋居門前,一輛無牌港田三輪車被聯勤警力當場取締,駕駛人宋某先是拒不出示任何有效證件,也不下車接受檢查,以示弱、哭鬧等『軟暴力』方式拒不配合執法人員工作。此後,交警依法扣留並拖移其車輛時,又多次對其進行勸說、警告,駕駛人宋方紅卻仍不下車配合,態度強硬,嚴重阻礙執勤警力正常執行公務。期間引發數十人圍觀,一度導致交通擁堵。鑒於此,呼蘭分局公園路派出所出警,將其帶回公園路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之規定,對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車輛被扣後仍強行騎回家 反累父親同進拘留所
2月25日,在松北區學院路也發生了一起阻礙公務的行為,與上2起不同的是,該起案件中,有兩人因阻礙公務被行政拘留,一名是駕駛人,另一名則是駕駛人的父親。11時20分許,交警松北大隊四中隊教導員崔曉夫在學院路由西向東巡查時,發現一臺超標的無牌電動車在人行道上違法行駛,引得路上行人紛紛避讓,險象環生。民警隨後伺機將其取締。見駕駛人黃某東無法出示相關證件,遂告知其將依法滯留車輛,但黃某東卻繼續向前推行,直至強行至7、8米外的553號門前纔停下,之後就不斷試圖將車輛移至室內,執勤警員在阻止過程中被其車輛多次頂、撞。店內一名歲數較大的男子見狀,不僅不上前勸阻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還上前推搡執勤警員。轄區派出所聞訊後及時趕到,將兩人帶回做調查處理。後經詢問,推搡警員的男子黃某為駕駛人的父親。兩人也因阻礙公務隨後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據崔曉夫介紹,從2018年7月中旬至今,自己已經查處了近900臺相關違法車輛,雖然也有許多當事人起初不願配合工作,但經自己的耐心教育、勸說,最後都接受了相關處罰,此次卻是一個特例。同時他表示,在今後工作中,再遇到侵犯自身執法權益的,還會一如既往的維護法律尊嚴,並予以從嚴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