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北京3月10日訊(記者 王春穎 許諾)『近年來,盡管校園安全被不斷強化,然而,校園內外意外傷害事故仍無法完全避免……』來自基礎教育戰線的全國人大代表曹永鳴建議,修訂《學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依法治理『校鬧』,解決涉校涉生矛盾糾紛。

曹永鳴代表表示,在強化校園內外安全的前提下,涉校涉生的意外傷害、意外死亡事故,以及由此引發的矛盾糾紛時有發生,學校在正常組織戶外活動,開展運動會,設置體育課程,向社會開放校園運動設施時顧慮重重,這對於校園資源共享、學生的身心全面發展都十分不利。
『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點發布首次提到,將探索依法治理「校鬧」機制,完善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健全學校依法辦學法律服務與保障體制。』曹永鳴說,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對《學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修改需納入議事日程,完善、妥善解決此類問題的具體規定就顯得迫切而必要。
曹永鳴代表建議,參照湖南等省份經驗,修改2002年教育部出臺的《學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應明確規定,由地方政府部門協調完善社保、醫保等相關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為受傷害學生及家庭提供有相關權威部門鑒定方可給予的經濟補償,或提供解決此類問題的通道途徑、資金;借鑒醫療糾紛仲裁制度的模式,建立校園意外事故仲裁調解制度,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一旦發生,由通過校園糾紛仲裁委員會這一第三方獨立處置,最大限度保障糾紛雙方的合法權益;執法機關對各類『校鬧』事件依法打擊;應明確規定相關部門的受理范圍,依法依規對非法信訪、惡意控告等行為進行處罰;支持和保護教職工的人格尊嚴與合法權益,支持對侵犯學校或教師名譽權的行為進行公益訴訟。